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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关于结核病防控计划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14 打印本页

九、结果判断

(一)结核病可疑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盗汗、明显疲乏、间断或持续午后低热、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症状者。

(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注射后72h(48h~72h) 检查反应,以皮肤硬结为准。

阴性(-) : 硬结平均直径<5mm或无反应者;

阳性结果的表现是硬结平均直径≥5 mm 者;

弱阳性反应(+): 硬结 平均直径>5 mm,<10 mm 者;

中度阳性反应(++):硬结平均直径≥10 mm,<15 mm者;

强阳性反应(+++): 硬结平均直径≥15mm或局部出现双圈、 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者。

(三)胸部X光片异常: X光片有疑似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改变者。

十、追踪管理

(一) 单纯PPD试验强阳性者加强健康教育,鼓励学生在 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下预防性服药治疗。未接受预防性服药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月末、6月末、12月末分别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

(二) PPD强阳性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部X光检查异常者到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经定点医院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将检查结果通知学校和家长,并按规定登记报告、治疗和休复学管理。所有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同时采样进行痰培养,培养阳性者进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十一、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肺结核筛查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应筛必筛、分类管理的原则,落实学生体检政策,组织开展筛查工作。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所有师生接受筛查。疾控中心以及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实施筛查服务。

(二)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全面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学校、疾控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了解肺结核筛查的目的和意义,主动接受筛查。区疾控中心要对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职责明确、技能娴熟、标准统一、 服务优质。各筛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筛查、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和学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 体健康。

(三)卫健委和教育局已将学生肺结核筛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筛查工作落实情况将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环节监管,确保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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