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工学院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9-19 打印本页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办统一安排,现就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919日一1031日,每周全员检测一次。(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检测对象

全体师生及校内从业人员,隔离等管控人员除外,按管控措施执行核酸采样。

三、检测地点

阳光服务大厅

四、有关要求

1.师生员工携带智能手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分时段到达指定采样点,采集过程中戴好口罩,保持好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逗留、不随地吐痰。

2.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及时到医院就诊。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

3.处于居家管控的,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近10天内有港台地区、国外或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集中采样,仍按原措施和渠道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4.对拒不配合、逃避、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分组采样安排表

每周检测时间

上午参检对象

800-1130

下午参检对象

1400-1730

星期一

大一新生

教职工及校内从业人员

星期二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星期三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湖南工学院疫情防控办

2022919

一审:周俊宏;二审:肖琳;三审:施毅敏)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