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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文件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11-28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湖工党发〔201914)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湖工党发〔201918)文件精神,为督查文件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决定由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专项督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被督查单位

1、人事处、资产处、后勤处、继续教育学院,重点督查各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工作落实情况。

2、全院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二、督查内容

1、是否组织学习、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并对照防控流程图表查漏补缺。

2、是否按下发的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进行流程控制。

3、是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完善地方并提出整改意见。

4、是否存违反《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925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进行自查。

21010日至1030日,监察处、纪委办、巡察办组织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和部分党员干部进行抽查。

31120日前完成抽查情况调研报告并报党委会,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工作的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业务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重点查找流程、制度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并制定防范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3、强化督查,严格追究。要加强对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对没有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受到预警提示后不认真整改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因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监察处、纪委办、巡察办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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