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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 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11-28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教育部深入推进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等文件精神和近年来高校巡视整改要求,学院纪委制定了《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工学院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清单

2.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9527






附件1

湖南工学院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

1

党政办

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

重要会议管理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

2

人事处

人才招聘

职称评聘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

3

教务处

教材采购

教改项目管理及教学成果申报

专升本工作

4

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工作

5

财务处

财务预算管理

合同管理

资金支付管理

6

资产处

采购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工作

7

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培训管理

8

科技处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

9

后勤处

零星维修定点管理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

水电耗材定点管理

水电费收缴管理

10

基建处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党政办:一、公务接待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公务接待工作办理流程图





















公务接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公务接待

接到来访者书面信息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无书面信息、口头联络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来访单位出具公函、文件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报告校领导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无书面信息、口头联络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来访单位出具公函、文件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接待归属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确定接待牵头单位

明确一个部门为牵头负责单位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接待方案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确定用车、餐饮安排,不能超标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费用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按标准拟定接待方案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通知参加接待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准时参会、对口交流

研究具体接待人员,按时参加。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安排餐饮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用餐人数超标、费用超标、酒水超标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费用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用餐人数,遵守餐标规定(湘财行[2018]62号文件),公务接待一律不许饮酒。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二、公务用车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分务用车工作办理流程图












公务用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公务用车

提出用车

用车部门

非公务用车需求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设置审核环节

党政办公室

领导同意

用车部门

非公务用车需求,领导把关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设置审核

党政办公室

落实车辆

党政办公室

派车超出需求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实行用车登记

党政办公室

告知用车信息

党政办公室

确定车辆,不能发生用车冲突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实行用车登记

党政办公室

出车

用车部门

超出使用范围、公车私用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出车司机记录使用情况

党政办公室

维护、归还车辆

开车司机

用车结束后,不及时归还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归还登记,节假日车辆需停放在学校

党政办公室

做好台账登记

党政办公室

未登记

定时检查

党政办公室











三、重要会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重要会议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重要会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重要会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管理

会前调研论证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

调研不全面,不深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清晰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科学合理,可供选择的工作方案;《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议题申请

职能部门负责人

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集体研究范畴的议题而未列入相关会议

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议事范围

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议题审定

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

材料报送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材料格式凌乱,内容泄露

严格按要求审核会议材料格式等方面,做好保密工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附件

党政办公室

会议召开及决策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议题汇报及列席部门负责人

未按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进行讨论;未坚持末尾表态;决策时未能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内容及过程不清晰

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议事规则及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察的监督

校领导及党委会员

制发会议纪要并公开

党政办公室

是否按会议决议形成纪要;重要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开

严格按会议决议拟定纪要经审定后公开下发至校内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制度,接受全校监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办公室

议决事项的督查督办

党政办公室

决策落实不力

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办公室




四、“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办理流程图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

主体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

议题

确定

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列入党委会议题而未列入

明确决议事项目范围;《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党政办,各有关职能部门

会前调研论证

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党委委员

调研不全面,不深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清晰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科学合理、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委委员

会议

决策

校领导,党委委员

问题模糊,决策内容不清晰,情况不熟悉

认真拟定上会材料,提前熟悉决策内容;《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委委员

决策

公开

党政办公室

重要决策是否按规定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会议纪要公开制度,接受全校监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

办公室

决策

执行

党政办公室

决策落实不力

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

办公室





人事处:一、人才招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人才招聘工作办理流程图

























人才招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硕士研究生人才招聘

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校内各单位、人事处

未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认真研究,集体决策,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加强对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计划制定程序的审核和监督。

各单位、

人事处

院部招聘计划未经院(部)党政联席议决议

因人设岗

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处

未按规定方式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在省人社厅网站、学校网站首页、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处

应聘人员报名

人事处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合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人事处

资格审查

人事处、各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各职能部门、

人事处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不全

笔试

命题专家、工作人员、试卷评阅专家

笔试试题泄题

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命题、笔试各个环节符合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不接触试卷,考场全监控;严格选拔笔试命题专家、评阅专家、监考人员。

人事处

笔试考场作弊

笔试评卷有失公允

面试、试讲考核

面试专家、工作人员

评委遴选有随意性

严格从评委库抽取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校外专家;

制定面试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公布的程序进行;

明确面试考核纪律,评委签订《评委承诺书》。

人事处

面试考核纪律不严明,面试考核未按公布的程序进行

评委评分有失公允

体检

人事处

体检中存在违规、舞弊、弄虚作假、纵容代检等情况。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恪守廉政底线,保证体检的严肃性和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人事处

考察

考察组成员

考察标准不明晰;考察工作走过场

由用人单位主管校领导主持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

制定明确的考察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

人事处

报院务会

人事处

没有经过院务会审定

按程序报院务会审定

人事处

报省人社厅审查、省人社厅网站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人事处

资格复审不严谨,未能严格审核就应聘者是否符合条件。公示信息有误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无误差。

人事处















二、职称评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职称评审工作办理流程图


























职称评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职称评审

岗位职数的确定、公示

人事处

岗位职数制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学校学科发展的要求,报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院务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

各考评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

基层职称工作小组资格初审,综合推荐

各教学院(部)

有失公平

学院通过公开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结果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

各教学院(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未按评审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文件进行申报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公示内容不全面。

1、严格按照湘教发【2018506号,省职称评审文件的要求时间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评委会评审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量化评价错误,定性评价不准确或有失公允

1、严格按照评委会组建要求组建评委;

2、严格按照当年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和综合评议。

人事处

评审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

1、严格按照省职称评审文件的要求时间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人事处

三、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办理流程图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

人个申报

申报人员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开展诚信调查。

申报人员

院部推荐

各单位

未按推荐条件进行遴选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进行遴选,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院部相关责任人

资格审查

人事处

未按评审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工作方案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人事处


师资队伍领导小组审核

师资队伍领导小组成员

审核过程有失公允

严格按照人才遴选要求及学科分布情况进行审核。

人事处


遴选、推荐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公示内容不全

1、严格按照人才遴选文件的时间要求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人事处


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人事处

评审结果未及时上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严格按照人才遴选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及时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人事处


签订合同

人事处

未与培养人签订合同,造成学校人才流失、经济损失

1、及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及义务;

2、报党政办法律顾问室审定合同条款,合同内容规范、合理,具有法律效力。

人事处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一、教材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材采购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材采购工作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材采购

报教材预算及报告

教学院(部)

教务处

教材预算估算不准确,提交报告不及时

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算,及时提交采购报告

教务处

采购计划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教务处

财务处

上报不及时

及时上报采购计划

教务处

委托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

资产处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资产处

制定招标文件

资产处

教务处

未按规定申报政采购

采购,参数、数量不准确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算采购参数及数量

资产处

教务处

招标文件校内审核(校务会、党委会)

资产处

未按规定程序审核

校务会、党委会按规定审核招标方式、招标参数的设置、是否存在指向性等

资产处

组织招标、公示、合同签订

资产处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开标、评标、公示;未按规定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开标、评标、公示;按规定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资产处

征订教材

教学院(部)

教务处

教材征订漏订、错订,征订报告不及时

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查教材征订单,及时提交征订报告

教务处

教材入库

教务处

数量是否准确

核对学生人数及教材发放表

教务处


组织验收、结算

资产处、财务处、教务处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结算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结算组织教材验收,结算工作。

资产处

财务处

教务处


二、教改项目管理及教学成果申报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一)教改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改项目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改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改项目管理

下发教改项目申报通知

教务处

未根据上级及学校文件要求确定申报要求

根据当年的通知确定申报要求

教务处

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教师教务处

可能出现不合格的申报者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评审标准审核申报者

教务处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务处

可能出现专家评审与标准不符的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标准评审。

教务处

教改项目名单公示和公布

相关教师教务处

未按要求公示;

公示期出现异议

根据湖南工学院管理办法处理异议并对相关项目重新审核

相关教师

教务处

为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合格者向财务申请划拨相应经费

教务处

可能出现经费拨付与拨付文件标准不相符的情况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格审核。

教务处

财务处

教务处审核教师报帐发票

5000元以上时)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教务处

出现与教改项目无关的发票

根据项目性质和《湖南工学院教学质理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严格审核发票

教务处

财务处






(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学成果申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学成果申报

下发教学成果申报通知

教务处

未根据上级和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和审核申报要求

根据当年的通知确定申报要求

教务处

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教师教务处

可能出现不合格的申报者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评审标准审核申报者

教务处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务处

专家组成人员不符合要求

可能出现专家评审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按照当年的通知标准确细化评审规则。

教务处

教学成果奖名单公示和公布后下发获奖文件

相关教师教务处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结果公示;

公示期出现异议

根据湖南工学院管理办法处理异议并对相关项目重新审核

相关教师

教务处





三、“专升本”工作办理流程图

“专升本”工作办理流程图
























 


“专升本”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专升本

审定专升本合作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工作方案

教务处


合作学校、招生计划未报校长办公室审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教务处

组织出卷

出题老师或工作人员泄密

按程序组织出卷,严格控制出题老师或工作人员可能泄密环节

组织专升本考试

泄密、作弊、人为干扰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对试卷领取、考试过程、试卷的密封等过程全程监控录像

组织阅卷统分

阅卷不按标准答案;统分有误,人为加分

严格按照标准阅卷、统分;按程序认真组织复核

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违规录取;录取名单未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拟录名单公示

教务处

不公示

按程序公示


教育厅核准并注册录取名单

教育厅

违规录取;人为干扰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教育厅

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

升本学生、二级学院、财务处、教务处

资格复核不严

报到手续不全

违规收费

学校新生报到入学流程,《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

二级学院、财务处、教务处







注:1、所有学籍异动只核缴差异学费,不收其他费用;

2、达到退学条件,学校可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专升本工和有专项经费,学校只依规收费学费。


招生就业处:一、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流程图




















招生计划制定及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招生计划制定

确定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

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不合理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制定招生计划;

2、按照《湖南工学院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调控各专业计划分配比例,并下发给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地方经济发展,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比例。

招生就业处

招生宣传

编制并公布招生简章

信息公开不全或信息公开不及时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2、严格审核招生简章

3、招照教育部要求及时上传,全面公布招生简章(章程)

校外现场咨询

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甚至签订预录协议,收取保证金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2、严禁与考生签订预录协议

3、加大“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加强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十条禁令”、《六公开》、“六不准”学习。

招生录取

录取考生

存在违规退档或违规录取现象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制度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工作人员加大录取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退考生;

3、遇到录取原则中规定不明确的特殊情况,须由招生办公室现场录取人员共同商定,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计划调整

未通过来源系统网上操作调整计划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及相关省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计划调整原则;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招生计划后,安排专人进行教育部来源计划操作。

通知书发放范围审查

向未录取考生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收取好处费,扣发部分已正常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须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领取通知书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审查及发放工作;

2、严格通知书发放程序,加强管理,监督;

3、专人负责登记发放空白通知书,领取量需与新生系统数据一致,严格从录取系统中导出新生数据打印录取通知书;

4、封装完成后,再次复核,检查有无遗漏;

5、学校开通咨询电话,告知学生通知书领取渠道,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财务处: 一、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1、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财务预算管理流程图


























预算调整流程图















 



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财务预算管理

各二级单位申报本部门财务预算

学校各二级单位

预算申报数不合理、不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预算。

学校各二级单位

财务处组织编制财务预算

财务处

编制的基础不科学、不合理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科学确定额标准;建立人员和资产基础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信息;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制度。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经领导小组、财务处

财务预算审批

学校

预算审批程序不到位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审批程序。

学校

财务预算下达

财务处

预算下达不准确

建立复核审查制度,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财务处

财务预算调整

学校、各二级单位和财务处

随意调整财务预算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务处


财务预算执行

学校各二级单位

预算执行率低,未按预算用途开支经费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支出管理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务处


财务预算审计和绩效评价

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审计处

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未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预算审计和绩效评价,强化审计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学校各二级单位、审计处、财务处





二、合同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合同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合同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合同管理

请示立项

合同经办部门

应立项签约而不立项签约,立项程序不符合学校规定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立项的有关规定,责令补正,不能补正或不按要求补政的不予办理合同拟办和审批手续。

党政办、对立项及合同签订的具有审批权的校领导

合同洽谈

合同经办部门

不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采购合同拟定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未改正的,不予以会签和审批。

资产处、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起草初审

合同经办部门

合同条款对学校显失公平,损害学校利益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起草初审的有关规定,责令经办部门修改、直接提出修改意见或不同意签约的意见

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拟办

法律事务办公室

不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确定拟办意见。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拟办的有关规定,要求重新拟办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协办会签

合同协办部门

会签意见不明确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协办会签的有关规定,责令重新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业务审查

合同业务审查部门

业务审核不严,审查意见不明确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业务审查的有关规定,责令重新出具审查意见或聘请校外专家审查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法律审查

法律顾问

合法性分析及法律风险评估错误

聘请校外法律专家重新审查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修改完善

合同经办部门

不对会签审查意见有采纳情况进行说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会签审查意见修改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审查会签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不予以审批。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审批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没有采纳审查会签部门的合理意见或提出不正确审批意见的

复核

对校领导有监督职权的主体

合同签署

合同经办部门

签署授权手续不全,使用二级机构公章签订合同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签署的有关规定,对签署授权手续不全的,不予盖学校公章;二级机构私自签订合同的,不予办理财务收支手续,不给予其他协助。

党政办、财务处、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备案

合同经办部门

不备案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采购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催交备案,不予办理财务收支手续,不给予其他协助。

党政办、财务处、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履行

合同经办部门、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经办部门、协助履行部门不按合同履行;合同经办部门不监督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履行、合同监督的有关规定,对于我校违约的,责令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对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令采取维权措施。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履行合同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异动

合同经办部门

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事项发生变更、终止时,不按照规定办理续签、变更、终止等异动手续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履行和变更的有关规定,责令政正,必要时可暂停办理财务收支手续,通知收回学校资产,暂停水电供应和网络服务。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履行合同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监督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具有监督职责的其他部门

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监督的有关规定,责令按照规定时进行监督

校领导

合同归档

合同经办部门

不按照规定归档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归档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规定归档

党政办





三、资金支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图



































资金支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金支付管理

各二级单位提交原始凭证

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原始凭证不规范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账规定》,规范原始凭证和审批程序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批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对经济事项和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湖南工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经费支出审核和审批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经费支出

经费支出审批人

经费开支没有预算安排或开支不合理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合理开支经费,严格经费支出审批。

经费支出审批人

会计人员编制、复核会计凭证

财务处

原始凭证不符合基础规范;支出项目不符合要求;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

严格执行《高等学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稽核,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支付资金

财务处

有意拖延支付;未经审批提前支付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对账

财务处

账实、账账、账薄不相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时对账


财务处


档案归档

财务处

会计资料不全,责任不清。

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按规定移交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一、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1、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采购管理流程图


























































































































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采购管理

项目校内论证立项

申报部门

1、未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和论证;

2、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参数不实用、不准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

3、对存量资产利用率低,又新购同类资产,造成浪费;

照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经费开支审批暂行办法》制度执行

申报部门

项目校内立项审批

申报部门

未按规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审批

严格按程序审批

申报部门

预算审计

审计处

审计不及时,审计不准确

做到预算及时准确

审计处

采购计划申报

资产处

未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校内采购;

采购方式不正确

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校内采购;

选择恰当采购方式

资产处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制作招标文件、执行采购计划

资产处

招标文件内容不规范、招标参数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条款有排他性

招标文件内容规范

招标文件条款没有排他性或明显不当之处

资产处

招标文件按程序审核

资产处

审核程序不到位审核不仔细,重大风险未发现

按程序过招标委员会、校务会、党委会

资产处

校内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标办按校内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申报部门

主管部门

资产处

未严格按照校内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资产处

与中标人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未进行合同谈判或谈判不够严谨;未按政府采购及学校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

根据招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

合同执行及履约验收

使用部门

验收人员

未按合同要求督促中标人按时供货,及时组织验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货物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通过验收。

完善验收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湖南工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二、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产管理流程


 


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信息采集

资产管理员

1、资产未按规定入帐

2、资产信息填报不准确

明确资产管理员职责。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低值物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低值品、实验材料和易耗品采购程序(试行)》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固定资产信息录入、入库单打印

资产管理员

1、资产信息录入错误

2、未及时打印入库单

资产处

固定资产标签打印、粘贴

使用部门

1、未及时领取打印标签;

2、张贴标签与实物不符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入帐付款

主管部门

1、票据审核不严;

2、提供虚假验收单;

3、未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使用部门

资产处

财务处

资产日常管理

使用人

资产管理员

主管部门

资产处

1、保管、维护不当,导致设备损坏、丢失;

2、资产验收单信息的失真;

3、资产闲置、财实不符等;

4、违规出租出借设备

5、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6、低值易耗品无台账、无出入库记录,或出入手续不规范。

使用部门

资产处

报废申请

使用部门

未达报废年限或报废条件申请报废

规范处置流程,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湖南工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文件制度执行

使用部门

报废鉴定审批

主管部门

1、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鉴定;

2、未报相关会议审批。

主管部门


报废回收处置

使用部门

1、报废设备私自拆卸、未整机入库回收;

2、报废物品丢失

使用部门资产处


财务处理

资产处

财务处

1、未按规定销帐;

2、未及时销帐

资产处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一、培训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培训项目管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校内培训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前期准备

调查论证

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院部

1、培训项目宣传不够,没有得到上级相关部门或学校的批准;

2、项目设置不合理。

1、加强与院部沟通

2、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设置培训项目。

继续教育学院

立项审批

继续教育学院

上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拖沓

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谁主管,谁负责

继续教育学院

制定方案

继续教育学院

制定方案不细致的,工作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培训主讲人未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计划不精确,或不符合财务制度

工作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继续教育学院

项目实施

教学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

1、未按制度和方案对教学内容、质量、培训人员进行检查

2、对项目监督检查或检查时降低标准

3、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要求的问题故意隐瞒

4、整改流于形式

5、对整改不到位的,帮其隐瞒过关。

6、乱发证件乱收费

1、检查组由多人组成,检查评分工作由多人分项进行,留档备案;

2、及时抽查一,多方面了解教学情况;

3、对检查备案,跟踪培训教学,加强教学管理。

4、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收取费用

继续教育学院

资金管理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审计处

1、未及时编制或据实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未按实际情况支付,压缩实际支出,存在虚列开支

3、未落实或挪用资金,审核不严谨

1、按实际需求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制定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明确资金审批程序,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3、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时行审核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审计处

项目总结

项目总结

继续教育学院

1、调查设计问卷针对性不强

2、统计反馈信息不准确

3、未及时进行总结

4、总结时故意隐瞒反馈中发现的培训问题

5、培训资料未整理

6、文件资料归档有遗漏

1、由多人提出问题,集体讨论形成调查反馈问卷;

2、督促抽查问卷结果的准确性。

3、及时进行总结

4、对照统计信息进行总结

5、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文件归档。

继续教育学院



科技处:一、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流程图







响应举报流程图




















开展调查工作流程图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响应举报

调查工作的前期信息收集

校学术委员会

未及时对举报做出回应

1、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文件执行,做好预防工作;

2、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及《湖南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27号)公平公正的进行前期信息收集以及后续的调查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

决定是否立项

对于应立案的事件未能立案

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文执行,符合其中学术不端行为的及时立案处理

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组成员组织成结构不合理

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执行;

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包括学校监察处工作人员及同行专家

开展调查工作

正式调查

1、调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开展调查

2、举报人拒配合相关调查

1、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及《湖南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27号)公平公正的进行前期信息收集以及后续的调查工作。

2、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委员,涉及学术道德问题,或与当事人有亲近属关系,应主动回避,退出调查,当事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上述人员与自已有特殊利益关系,不宜参加调查,经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要求相关人士回避;

3、严格遵照相关保密制度

4、加强外部监管,保障信息安全,程序廉洁有效。

讨论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出结论

1、信息泄露

2、调查组成员出现包庇现象

依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最后的认定结论无法积极执行

二、纵向科研项目(含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发布纵向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流程图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建档或签订协议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中检、年度检查及结题验收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拟定申报通知

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1、未及时关注并转发上级部门所发科研项目申报信息

2、拟定的申报通知信息不全或不准确

规范科研工作办事流程,完整、及时地传达申报信息,并认真拟定项目申报通知,按程序办理接受申报材料。

科技处

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未及时审核申报通知,或审核信息不仔细,分管校领导未及时对通知发布进行审批

部门领导及分管校领导及时审核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处首页发布通知

科技处未及时审批项目申报通知,导致申报通知的发布滞后

党政办及时审批项目申报通知,并在第一时间内于学校首页发布。

在其他信息渠道发布通知

仅在学校首页发布通知,未在其他信息渠道发布

除学校首页外,于科技处网页,科研信息QQ群、OA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中发布项目申报信息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

材料初审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

初审不细致或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出现申报材料审查错漏

二级学院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杜绝漏登漏记申报人材料

二级学院、科技处

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查

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出现申报材料审查错漏

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并进行形式审查;筛除不符资格及形式审查不符的申报材料

组织同行专家或院学术委员会对限额申报的项目初评

1、限额申报的项目,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

2、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等。

1、《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等有关规定管理科研项目

2、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泄露遴选专家信息和评审信息。

公示初步推荐结果并报送材料至上级管理部门或立项(院级)

1、限额申报的项目,经专家初评后,未公示推荐名单

2、未对学院科研项目立项行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管理部门

1、严格执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在部门网页公示评审后的推荐名单。

2、按要求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存档

科研档案管理混乱或丢失

1、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2、重视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杜绝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

































三、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程序管理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负责人拟稿并签字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室、科技处

合同文本不符合规范,项目负责人未签字

根据不同类别的横向科研项目,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规范合同文本拟稿。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室、科技处

法律顾问室与科技联合审核

合同审核不细致,审查错漏

1、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印章管理规定》等制度。

2、认真审核,杜绝错漏。

签订合同

未盖“湖南工学院合同专用章”或盖其他类别用章

督促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应符合相关程序,盖湖南工学院合同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书

未按相关规定提交经合作单位盖章后的纸质合同书至科技处

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存档

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

未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登记

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中进行项目登记

横向项目立项管理

首批项目经费到达学校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财务处未及时发布到帐通知,或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查帐

财务处及时处理经费到帐,并发布经费到帐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计财处查账。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办理拨款单

未按规定或程序办理经费拨款单

科技处凭到帐单和存档合同,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审核后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拨款单

财务处办理入帐

财务处未及时办理,设立项目财务编号

财务处及时办理经费入帐手续,为横向科研项目设立财务报账编号。

后续经费到达学校

财务处未及时发布到帐通知或负责人未及时查帐

财务处及时处理经费到帐,并发布经费到帐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计财处查帐。


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流程图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科研经费管理

经费转出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1、是否为第一承担单位

2、有无合作单位

3、有无经费转出

1、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

2、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协作(合同)”,填写“对外拨款报告”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经费预算表的填写、审核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1、未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金(校内)或配套经费预算表;

2、审核不严格,未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湖南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学〔20183号),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金或配套经费预算表,并办理拨款审批单;

2、仔细校对检查拟定的拨款审批单,杜绝多拨,错拨,漏拨现象。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科技处

办理拨款审批单

1、未按要求办理科研项目拨款审批单;

2、拨款审批单中,项目负责人信息错漏,下拨金额出现多拨错拨漏拨现象

拨款审批

财务处、项目负责人、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未及时审批拨款审批单

部门领导第一时间审批拨款审批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计财处审批

财务处未及时审核,处理拨款审批单

财务处及时审核、处理拨款审批单

设立本金或校配套经费帐户

对于校园有校配套经费的科研项目,未按要求分别对其设立本金和校配套经费账户,导致本金和配套拨入了同一个帐户中

认真核对拨款事宜,并根据项目情况,要求计财处分别设立相应帐户

经费过程管理

未按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审批,造成经费使用不规范

配合财务处等部门,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学〔20183号)的要求,进行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

资料归档

科研项目经费档案管理混乱或丢失

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后勤处:一、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零星维修定点单位招标工作流程图




















零星维修定点单位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定点维修单位招标

编制招标方案

1、招标管理部门

2、后勤处

3、招标代理机构

4、资产处

1、应招标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

2、未经有关部门核准邀请招标

3、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2、建立招标方案审核机制;

3、建立健全招投票监督机制。

招标管理部门、

后勤处、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1、应当发布公告而未发布;

2、发布招标公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2、公告发布前需向招标监督机构备案

发售招标文件

泄露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1、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2、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接受报名

1、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

2、超过时接受报名

推行网上公开报名,排除人为干扰

透露投标人信息

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或解释,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发布后产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改动,需以书面形式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开标

1、未检查书密封情况

2、未按法定标准开标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号)执行

资格审查

1、未按资格审查条款审查资格;

2、投标企业挂靠、借用资质。

1、建立监督复核机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帐户信息及资质原件。

评标

围标、串标

1、只接受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汇款凭据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

2、评标时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代码进行核查。

公示

1、未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

2、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1、严格执行公示规定;

2、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调查。

确定定点维修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定点维修单位。

2、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二、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

接受维修改造申报表

申报部门、后勤处

1、递交错误

2、申请表遗失

3、教师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滥用网络申报系统

1、安排专项人员接收申请表

2、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后勤处

资产处

确定维修改造方案

1、维修改造不够经济、适用、美观

2、维修改造受实际条件限制,难于操作

实地查看,集体商议,科学论证,难点问题请有关专业人员设计解决

估算或预算

项目复杂,导致估算的偏差较大,工程内容缺失,导致预算不准确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预算审计

预算审计不及时不准确

预算审计及时准确

拟定施工单位

项目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分配给单一的施工单位

实地查看,科学论证,集体决策,逐级审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按方案组织实施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不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严格按维修方案执行;特殊变更按程序办理;

严格监督维修过程,保证维修质量

完工组织验收

后勤处

资产处

验收不及时,验收走过场不严格

验收及时,隐蔽项目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验收;严格按质量要求验收

后勤处

资产处

决算审计

审计处

决算审计不及时不准确

决算审计及时准确

审计处






三、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总流程图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招标管理

耗材清单确定

后勤处

资产处

1、清单数量确定不准确;

2、物品清单参考价格不合理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后勤处

资产处

上报资产处

1、未按程序进行审核

2、提前透露物品清单参考价格

3、利用职权助其投标

4、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确定供应单位

1、未按照评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供应单位;

2、未按定点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单位

3、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严格按定点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单位

3、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




四、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图










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水电费收缴管理

确定收费标准

后勤处财务处

收费超范围、超标准

严格根据市收费政策确定收费标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后勤处

资产处

水电费收缴

1、不按时按数按表,制表不明细

2、收费不开收据

3、个人缴费不及时或扣款不及时

1、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省收费政策和学校《收入管理办法》

2、加大缴费催缴力度

3、及时准确扣款

核对收缴情况

1、未按要求及时核对

2、未及时发现水电费管理风险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和学校《收入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核对。



基建处:一、基本建设项目总流程图



































 


(一)立项审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立项审批工作流程图
















立项审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立项审批

编制并报批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基建处

1、学校事业发展目标、校区定位不清晰

2、未按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3、校园建设规划未经集体决策

4、校园建设规划未经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科学论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基建处

编制五年基本建设规划

五年建设规划脱离学校实际或未经集体决策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衡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

项目立项审批

基建处

1、建设项目与校园建设规划不符

2、建设项目未列入五年基本建设规划

3、项目建设未经集体决策

4、项目立项未经上级发改部批复

科学论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基建处

用地、规划、环境等审查

项目建设用地或规划条件或环境评估等未通过审查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21号)、《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1、可研报告或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

2、可研报告或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深度不够

3、可研报告确定建设或投资规模超过项目立项批复规模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未以学校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手续

4、可研报告未经上级发改部门批复



(二)勘察设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图




















勘察设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勘察设计

编制设计任务书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设计任务书编制不全面;

2、设计任务书编制与可研批复规模,标准不一致。

3、设计任务收与使用需求不一致

1、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2、根据《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可研批复,设置审核环节。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设计招标

资产处


基建处

1、资质不符合要求;

2、有意肢解,缩小工程规模规避招标,直接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3、选择有利益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行业资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

资产处基建处

方案审核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

2、设计方案未经集体决策

1、设置审核环节;

2、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

3、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编制勘察任务书

基建处

勘察任务书不符合勘察规定要求,有意扩大勘察范围

按规定编写审核勘察任务书

基建处

勘察招标

资产处


基建处

1、勘察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

2、选择有利益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1、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行业资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

资产处基建处

编制并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机械不具备相应资质;

2、项目初步设计或概算文件深度不够

3、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或概算规模超过可研报告批复规模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未经学校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手续

4、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5、概算超估算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投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湘建价[2001]72号,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4]112号等政策文件。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21号)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施工图设计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对设计图纸审查把关不严;

2、授意选用有利益关系厂家的设备和材料;

3、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实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制度;严格按合同进行设计管理;建立健全设计管理制度。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施工图审查

基建处

1、图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

2、未通过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


基建处

提交设计文件

基建处

1、提供设计图纸不全

2、提交的设计图纸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设计

严格认真细致对设计单位的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包括功能布局,图纸数量,图章等内容

基建处



(三)项目报建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项目报建工作流程图













项目报建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项目报建

办理规划许可证

基建处

1、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

根据《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衡阳市新建项目管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报建手续

基建处

委托质量安全监督

未按规定办理质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施工许可证

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工程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工程招标工作流程图















工程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工程招标

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资产处


不按政府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衡阳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2、建立招标方案审核机制;

3、建立健全招投票监督机制。

招标管理部门、

后勤处、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招标方案

1、应招标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

2、未经有关部门核准邀请招标

3、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发布招标公告

1、应当发布公告而未发布;

2、发布招标公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

2、公告发布前需向招标监督机构备案

接受报告

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

超过时接受报名

透露投标人信息

推行网上公开报名,排除人为干扰

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资格审查

未按资格审查条款审查资格;

投标企业挂靠、借用资质

1、根据文件要求,建立监督复核机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帐户信息及资质原件。

发售招标文件

泄露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政策,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2、根据《衡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或解释,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湘建建[2013]283号等文件精神,招标文件发布后产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改动,需以书面形式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计处

1、控制价设置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楚,存在漏算、错算。

及时提供招标控制价编制方面的有关项目资料和进行现场踏戡,严格按照有关造价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核招标控制价

审计处

1、审核工程清单不细致;

2、不及时反馈工程量清单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对发现问题的置之不理;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控制价复核,根据项目性质,分别报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衡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定。

开标

资产处

未检查书密封情况

未按法定标准开标

根据文件要求,规范开标操作程序

评标

1、围标、串标

2、招标人发各种方式影响专家评标

3、泄露有关评过程

1、根据文件要求只接受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汇款凭据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

2、评标时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代码进行核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封闭评标,对评标过程录音、录像。

4、规范参与评标专家的言行,防止暗示、诱导、误导。

5、评标时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6、做好评审过程的保密工作,严禁私自记录。

公示

3、未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

4、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公示规定;

4、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调查。

发出中标通知书

1、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定点维修单位。

2、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





(五)安全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





















安全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未按规范要求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1、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人认真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安全检查

1、未按制度规定的范围、工程节点等内容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实施;

2、对项目安全不监督检查或检查时降低标准。

3、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故意刁难。

1、检查组由多人组成,检查评分工作由多人分项进行,留档备案;

2、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保险制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措施。

通报检查情况

1、故意隐瞒检查中发生的安全隐患;

2、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限期整改;

2、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备案。

整改、反馈

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即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复检

1、复检流于形式

2、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帮其隐瞒过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复检工作程序,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审核复查记录。






(六)变更控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变更控制工作总流程图

















变更控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变更控制

变更申请

基建处


审计处

1、擅自改变项目规模、内容、标准;

2、未按技术要求提出变更申请

1、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以变更审批机制;

2、根据《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3、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订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禁相关责任人干预工程建设,随意提出变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设计规范,在设计合同条款中增加对图纸质量的索赔条款。

基建处


审计处

变更审查

1、擅自改变项目规模、标准和工期目标;

2、串通通过变更为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3、默许或串通施工单位,为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变更审批

1、不按程序和权限审批变更;

2、不及时审批变更,造成工期延误和资源浪费。

1、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变更审批会签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按变更审签程序执行;

3、加强现场监督管理,杜绝未批准先实施行为。


变更实施

1、在变更审批之前,默许实施变更造成既成事实;









(七)竣工验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竣工验收工作总流程图

















竣工验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竣工验收

验收申请

基建处

1、接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申请;

2、有意拖延具备验收条件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逐级监督机制。

基建处

资料审查

不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审查竣工资料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审查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

基建处


审计处


财务处


资产处

1、未按规定组织验收;

2、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降低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如下5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执行验收程序

2、邀请各方责任主体参加

3、全面检查实体质量

4、特种工程(设备)建立专家验收制度

5、各方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落实相关责任。

基建处


审计处


财务处


资产处

竣工备案

基建处

以违规手段获取竣工备案文件

依法依规办理竣工备案

基建处










(八)资产交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产交付工作总流程图

















资产交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产交付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审计处

1、未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计;

2、未及进向审核机构提供完整审计资料

完善审计咨询机构遴选机制

审计处

竣工财务决算报批

财务处

1、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学校委托其它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学校确认。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报批。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财务处

基建处

审计处

项目投资调整幅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未获批准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基建处

审计处

固定资产移交

财务处

资产处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获批后未及时输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湖南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财务处

资产处

基建处

财务处


项目固定资产移交完成前,项目负责人或决算编报负责人已调离

基建处

财务处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资产处


已移交固定资产未及时按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资产处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教育部深入推进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等文件精神和近年来高校巡视整改要求,学院纪委制定了《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工学院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清单

2.湖南工学院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图表(试行)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9527






附件1

湖南工学院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单位

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事项

1

党政办

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

重要会议管理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

2

人事处

人才招聘

职称评聘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

3

教务处

教材采购

教改项目管理及教学成果申报

专升本工作

4

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工作

5

财务处

财务预算管理

合同管理

资金支付管理

6

资产处

采购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工作

7

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培训管理

8

科技处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

9

后勤处

零星维修定点管理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

水电耗材定点管理

水电费收缴管理

10

基建处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党政办:一、公务接待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公务接待工作办理流程图





















公务接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公务接待

接到来访者书面信息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无书面信息、口头联络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来访单位出具公函、文件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报告校领导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无书面信息、口头联络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来访单位出具公函、文件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接待归属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确定接待牵头单位

明确一个部门为牵头负责单位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接待方案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确定用车、餐饮安排,不能超标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费用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按标准拟定接待方案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通知参加接待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准时参会、对口交流

研究具体接待人员,按时参加。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安排餐饮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用餐人数超标、费用超标、酒水超标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湖南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关于加强费用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用餐人数,遵守餐标规定(湘财行[2018]62号文件),公务接待一律不许饮酒。

党政办、全校有公务接待的各二级单位


二、公务用车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分务用车工作办理流程图












公务用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公务用车

提出用车

用车部门

非公务用车需求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设置审核环节

党政办公室

领导同意

用车部门

非公务用车需求,领导把关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设置审核

党政办公室

落实车辆

党政办公室

派车超出需求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实行用车登记

党政办公室

告知用车信息

党政办公室

确定车辆,不能发生用车冲突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实行用车登记

党政办公室

出车

用车部门

超出使用范围、公车私用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出车司机记录使用情况

党政办公室

维护、归还车辆

开车司机

用车结束后,不及时归还

执行《湖南工学院公务用用管理办法》,归还登记,节假日车辆需停放在学校

党政办公室

做好台账登记

党政办公室

未登记

定时检查

党政办公室











三、重要会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重要会议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重要会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重要会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管理

会前调研论证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

调研不全面,不深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清晰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科学合理,可供选择的工作方案;《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议题申请

职能部门负责人

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集体研究范畴的议题而未列入相关会议

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议事范围

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议题审定

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

材料报送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议材料格式凌乱,内容泄露

严格按要求审核会议材料格式等方面,做好保密工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附件

党政办公室

会议召开及决策

校领导及党委委员,议题汇报及列席部门负责人

未按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进行讨论;未坚持末尾表态;决策时未能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内容及过程不清晰

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议事规则及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察的监督

校领导及党委会员

制发会议纪要并公开

党政办公室

是否按会议决议形成纪要;重要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开

严格按会议决议拟定纪要经审定后公开下发至校内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制度,接受全校监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办公室

议决事项的督查督办

党政办公室

决策落实不力

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办公室




四、“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办理流程图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

主体

“三重一大”重要决策

议题

确定

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列入党委会议题而未列入

明确决议事项目范围;《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党政办,各有关职能部门

会前调研论证

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党委委员

调研不全面,不深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清晰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科学合理、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委委员

会议

决策

校领导,党委委员

问题模糊,决策内容不清晰,情况不熟悉

认真拟定上会材料,提前熟悉决策内容;《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委委员

决策

公开

党政办公室

重要决策是否按规定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会议纪要公开制度,接受全校监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

办公室

决策

执行

党政办公室

决策落实不力

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跟踪督办;《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党政

办公室





人事处:一、人才招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人才招聘工作办理流程图

























人才招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硕士研究生人才招聘

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校内各单位、人事处

未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认真研究,集体决策,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加强对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计划制定程序的审核和监督。

各单位、

人事处

院部招聘计划未经院(部)党政联席议决议

因人设岗

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处

未按规定方式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在省人社厅网站、学校网站首页、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处

应聘人员报名

人事处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合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人事处

资格审查

人事处、各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各职能部门、

人事处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不全

笔试

命题专家、工作人员、试卷评阅专家

笔试试题泄题

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命题、笔试各个环节符合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不接触试卷,考场全监控;严格选拔笔试命题专家、评阅专家、监考人员。

人事处

笔试考场作弊

笔试评卷有失公允

面试、试讲考核

面试专家、工作人员

评委遴选有随意性

严格从评委库抽取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校外专家;

制定面试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公布的程序进行;

明确面试考核纪律,评委签订《评委承诺书》。

人事处

面试考核纪律不严明,面试考核未按公布的程序进行

评委评分有失公允

体检

人事处

体检中存在违规、舞弊、弄虚作假、纵容代检等情况。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恪守廉政底线,保证体检的严肃性和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人事处

考察

考察组成员

考察标准不明晰;考察工作走过场

由用人单位主管校领导主持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

制定明确的考察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

人事处

报院务会

人事处

没有经过院务会审定

按程序报院务会审定

人事处

报省人社厅审查、省人社厅网站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人事处

资格复审不严谨,未能严格审核就应聘者是否符合条件。公示信息有误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无误差。

人事处















二、职称评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职称评审工作办理流程图


























职称评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职称评审

岗位职数的确定、公示

人事处

岗位职数制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学校学科发展的要求,报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院务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

各考评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

基层职称工作小组资格初审,综合推荐

各教学院(部)

有失公平

学院通过公开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结果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

各教学院(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未按评审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文件进行申报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公示内容不全面。

1、严格按照湘教发【2018506号,省职称评审文件的要求时间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评委会评审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量化评价错误,定性评价不准确或有失公允

1、严格按照评委会组建要求组建评委;

2、严格按照当年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和综合评议。

人事处

评审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

1、严格按照省职称评审文件的要求时间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人事处

三、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办理流程图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优秀人才遴选及推荐工作

人个申报

申报人员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开展诚信调查。

申报人员

院部推荐

各单位

未按推荐条件进行遴选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进行遴选,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院部相关责任人

资格审查

人事处

未按评审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工作方案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人事处


师资队伍领导小组审核

师资队伍领导小组成员

审核过程有失公允

严格按照人才遴选要求及学科分布情况进行审核。

人事处


遴选、推荐结果公示

人事处

公示时间少于文件要求,公示方式不明显,公示内容不全

1、严格按照人才遴选文件的时间要求进行公示;

2、在学校主页、人事处网站同时公示。

人事处


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人事处

评审结果未及时上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严格按照人才遴选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及时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人事处


签订合同

人事处

未与培养人签订合同,造成学校人才流失、经济损失

1、及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及义务;

2、报党政办法律顾问室审定合同条款,合同内容规范、合理,具有法律效力。

人事处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一、教材采购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材采购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材采购工作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材采购

报教材预算及报告

教学院(部)

教务处

教材预算估算不准确,提交报告不及时

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算,及时提交采购报告

教务处

采购计划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教务处

财务处

上报不及时

及时上报采购计划

教务处

委托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

资产处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资产处

制定招标文件

资产处

教务处

未按规定申报政采购

采购,参数、数量不准确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算采购参数及数量

资产处

教务处

招标文件校内审核(校务会、党委会)

资产处

未按规定程序审核

校务会、党委会按规定审核招标方式、招标参数的设置、是否存在指向性等

资产处

组织招标、公示、合同签订

资产处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开标、评标、公示;未按规定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严格按照《湖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开标、评标、公示;按规定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资产处

征订教材

教学院(部)

教务处

教材征订漏订、错订,征订报告不及时

教材管理人员认真核查教材征订单,及时提交征订报告

教务处

教材入库

教务处

数量是否准确

核对学生人数及教材发放表

教务处


组织验收、结算

资产处、财务处、教务处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结算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结算组织教材验收,结算工作。

资产处

财务处

教务处


二、教改项目管理及教学成果申报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一)教改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改项目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改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改项目管理

下发教改项目申报通知

教务处

未根据上级及学校文件要求确定申报要求

根据当年的通知确定申报要求

教务处

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教师教务处

可能出现不合格的申报者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评审标准审核申报者

教务处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务处

可能出现专家评审与标准不符的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标准评审。

教务处

教改项目名单公示和公布

相关教师教务处

未按要求公示;

公示期出现异议

根据湖南工学院管理办法处理异议并对相关项目重新审核

相关教师

教务处

为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合格者向财务申请划拨相应经费

教务处

可能出现经费拨付与拨付文件标准不相符的情况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格审核。

教务处

财务处

教务处审核教师报帐发票

5000元以上时)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教务处

出现与教改项目无关的发票

根据项目性质和《湖南工学院教学质理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严格审核发票

教务处

财务处






(二)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办理流程图




























教学成果申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教学成果申报

下发教学成果申报通知

教务处

未根据上级和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和审核申报要求

根据当年的通知确定申报要求

教务处

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教师教务处

可能出现不合格的申报者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评审标准审核申报者

教务处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务处

专家组成人员不符合要求

可能出现专家评审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按照当年的通知标准确细化评审规则。

教务处

教学成果奖名单公示和公布后下发获奖文件

相关教师教务处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结果公示;

公示期出现异议

根据湖南工学院管理办法处理异议并对相关项目重新审核

相关教师

教务处





三、“专升本”工作办理流程图

“专升本”工作办理流程图
























 


“专升本”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专升本

审定专升本合作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工作方案

教务处


合作学校、招生计划未报校长办公室审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教务处

组织出卷

出题老师或工作人员泄密

按程序组织出卷,严格控制出题老师或工作人员可能泄密环节

组织专升本考试

泄密、作弊、人为干扰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对试卷领取、考试过程、试卷的密封等过程全程监控录像

组织阅卷统分

阅卷不按标准答案;统分有误,人为加分

严格按照标准阅卷、统分;按程序认真组织复核

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违规录取;录取名单未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拟录名单公示

教务处

不公示

按程序公示


教育厅核准并注册录取名单

教育厅

违规录取;人为干扰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教育厅

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

升本学生、二级学院、财务处、教务处

资格复核不严

报到手续不全

违规收费

学校新生报到入学流程,《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

二级学院、财务处、教务处







注:1、所有学籍异动只核缴差异学费,不收其他费用;

2、达到退学条件,学校可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专升本工和有专项经费,学校只依规收费学费。


招生就业处:一、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流程图




















招生计划制定及招生录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招生计划制定

确定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

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不合理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制定招生计划;

2、按照《湖南工学院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调控各专业计划分配比例,并下发给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地方经济发展,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比例。

招生就业处

招生宣传

编制并公布招生简章

信息公开不全或信息公开不及时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2、严格审核招生简章

3、招照教育部要求及时上传,全面公布招生简章(章程)

校外现场咨询

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甚至签订预录协议,收取保证金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2、严禁与考生签订预录协议

3、加大“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加强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十条禁令”、《六公开》、“六不准”学习。

招生录取

录取考生

存在违规退档或违规录取现象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制度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工作人员加大录取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退考生;

3、遇到录取原则中规定不明确的特殊情况,须由招生办公室现场录取人员共同商定,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计划调整

未通过来源系统网上操作调整计划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及相关省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生源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计划调整原则;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招生计划后,安排专人进行教育部来源计划操作。

通知书发放范围审查

向未录取考生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收取好处费,扣发部分已正常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须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领取通知书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审查及发放工作;

2、严格通知书发放程序,加强管理,监督;

3、专人负责登记发放空白通知书,领取量需与新生系统数据一致,严格从录取系统中导出新生数据打印录取通知书;

4、封装完成后,再次复核,检查有无遗漏;

5、学校开通咨询电话,告知学生通知书领取渠道,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财务处: 一、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1、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财务预算管理流程图


























预算调整流程图















 



财务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财务预算管理

各二级单位申报本部门财务预算

学校各二级单位

预算申报数不合理、不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预算。

学校各二级单位

财务处组织编制财务预算

财务处

编制的基础不科学、不合理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科学确定额标准;建立人员和资产基础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信息;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制度。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经领导小组、财务处

财务预算审批

学校

预算审批程序不到位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审批程序。

学校

财务预算下达

财务处

预算下达不准确

建立复核审查制度,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财务处

财务预算调整

学校、各二级单位和财务处

随意调整财务预算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务处


财务预算执行

学校各二级单位

预算执行率低,未按预算用途开支经费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预算支出管理

学校各二级单位、财务处


财务预算审计和绩效评价

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审计处

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未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预算审计和绩效评价,强化审计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学校各二级单位、审计处、财务处





二、合同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合同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





















合同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合同管理

请示立项

合同经办部门

应立项签约而不立项签约,立项程序不符合学校规定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立项的有关规定,责令补正,不能补正或不按要求补政的不予办理合同拟办和审批手续。

党政办、对立项及合同签订的具有审批权的校领导

合同洽谈

合同经办部门

不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采购合同拟定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未改正的,不予以会签和审批。

资产处、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起草初审

合同经办部门

合同条款对学校显失公平,损害学校利益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起草初审的有关规定,责令经办部门修改、直接提出修改意见或不同意签约的意见

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拟办

法律事务办公室

不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确定拟办意见。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拟办的有关规定,要求重新拟办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协办会签

合同协办部门

会签意见不明确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协办会签的有关规定,责令重新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业务审查

合同业务审查部门

业务审核不严,审查意见不明确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业务审查的有关规定,责令重新出具审查意见或聘请校外专家审查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法律审查

法律顾问

合法性分析及法律风险评估错误

聘请校外法律专家重新审查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修改完善

合同经办部门

不对会签审查意见有采纳情况进行说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会签审查意见修改的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审查会签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不予以审批。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审批

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没有采纳审查会签部门的合理意见或提出不正确审批意见的

复核

对校领导有监督职权的主体

合同签署

合同经办部门

签署授权手续不全,使用二级机构公章签订合同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签署的有关规定,对签署授权手续不全的,不予盖学校公章;二级机构私自签订合同的,不予办理财务收支手续,不给予其他协助。

党政办、财务处、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备案

合同经办部门

不备案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采购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催交备案,不予办理财务收支手续,不给予其他协助。

党政办、财务处、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履行

合同经办部门、协助履行部门

合同经办部门、协助履行部门不按合同履行;合同经办部门不监督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履行、合同监督的有关规定,对于我校违约的,责令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对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令采取维权措施。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履行合同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异动

合同经办部门

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事项发生变更、终止时,不按照规定办理续签、变更、终止等异动手续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履行和变更的有关规定,责令政正,必要时可暂停办理财务收支手续,通知收回学校资产,暂停水电供应和网络服务。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履行合同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审批合同的校领导

合同监督

审计处、纪委办以及具有监督职责的其他部门

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监督的有关规定,责令按照规定时进行监督

校领导

合同归档

合同经办部门

不按照规定归档

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合同归档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规定归档

党政办





三、资金支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图



































资金支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金支付管理

各二级单位提交原始凭证

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原始凭证不规范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账规定》,规范原始凭证和审批程序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批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对经济事项和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湖南工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经费支出审核和审批

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经费支出

经费支出审批人

经费开支没有预算安排或开支不合理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合理开支经费,严格经费支出审批。

经费支出审批人

会计人员编制、复核会计凭证

财务处

原始凭证不符合基础规范;支出项目不符合要求;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

严格执行《高等学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稽核,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支付资金

财务处

有意拖延支付;未经审批提前支付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对账

财务处

账实、账账、账薄不相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时对账


财务处


档案归档

财务处

会计资料不全,责任不清。

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按规定移交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一、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1、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采购管理流程图


























































































































采购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采购管理

项目校内论证立项

申报部门

1、未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和论证;

2、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参数不实用、不准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

3、对存量资产利用率低,又新购同类资产,造成浪费;

照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经费开支审批暂行办法》制度执行

申报部门

项目校内立项审批

申报部门

未按规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审批

严格按程序审批

申报部门

预算审计

审计处

审计不及时,审计不准确

做到预算及时准确

审计处

采购计划申报

资产处

未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校内采购;

采购方式不正确

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校内采购;

选择恰当采购方式

资产处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制作招标文件、执行采购计划

资产处

招标文件内容不规范、招标参数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条款有排他性

招标文件内容规范

招标文件条款没有排他性或明显不当之处

资产处

招标文件按程序审核

资产处

审核程序不到位审核不仔细,重大风险未发现

按程序过招标委员会、校务会、党委会

资产处

校内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标办按校内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申报部门

主管部门

资产处

未严格按照校内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资产处

与中标人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未进行合同谈判或谈判不够严谨;未按政府采购及学校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

根据招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

合同执行及履约验收

使用部门

验收人员

未按合同要求督促中标人按时供货,及时组织验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货物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通过验收。

完善验收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湖南工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二、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产管理流程


 


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信息采集

资产管理员

1、资产未按规定入帐

2、资产信息填报不准确

明确资产管理员职责。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低值物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低值品、实验材料和易耗品采购程序(试行)》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

资产处

固定资产信息录入、入库单打印

资产管理员

1、资产信息录入错误

2、未及时打印入库单

资产处

固定资产标签打印、粘贴

使用部门

1、未及时领取打印标签;

2、张贴标签与实物不符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入帐付款

主管部门

1、票据审核不严;

2、提供虚假验收单;

3、未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使用部门

资产处

财务处

资产日常管理

使用人

资产管理员

主管部门

资产处

1、保管、维护不当,导致设备损坏、丢失;

2、资产验收单信息的失真;

3、资产闲置、财实不符等;

4、违规出租出借设备

5、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6、低值易耗品无台账、无出入库记录,或出入手续不规范。

使用部门

资产处

报废申请

使用部门

未达报废年限或报废条件申请报废

规范处置流程,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固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湖南工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文件制度执行

使用部门

报废鉴定审批

主管部门

1、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鉴定;

2、未报相关会议审批。

主管部门


报废回收处置

使用部门

1、报废设备私自拆卸、未整机入库回收;

2、报废物品丢失

使用部门资产处


财务处理

资产处

财务处

1、未按规定销帐;

2、未及时销帐

资产处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一、培训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培训项目管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校内培训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前期准备

调查论证

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院部

1、培训项目宣传不够,没有得到上级相关部门或学校的批准;

2、项目设置不合理。

1、加强与院部沟通

2、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设置培训项目。

继续教育学院

立项审批

继续教育学院

上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拖沓

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谁主管,谁负责

继续教育学院

制定方案

继续教育学院

制定方案不细致的,工作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培训主讲人未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计划不精确,或不符合财务制度

工作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继续教育学院

项目实施

教学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

1、未按制度和方案对教学内容、质量、培训人员进行检查

2、对项目监督检查或检查时降低标准

3、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要求的问题故意隐瞒

4、整改流于形式

5、对整改不到位的,帮其隐瞒过关。

6、乱发证件乱收费

1、检查组由多人组成,检查评分工作由多人分项进行,留档备案;

2、及时抽查一,多方面了解教学情况;

3、对检查备案,跟踪培训教学,加强教学管理。

4、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收取费用

继续教育学院

资金管理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审计处

1、未及时编制或据实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未按实际情况支付,压缩实际支出,存在虚列开支

3、未落实或挪用资金,审核不严谨

1、按实际需求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制定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明确资金审批程序,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3、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时行审核

财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审计处

项目总结

项目总结

继续教育学院

1、调查设计问卷针对性不强

2、统计反馈信息不准确

3、未及时进行总结

4、总结时故意隐瞒反馈中发现的培训问题

5、培训资料未整理

6、文件资料归档有遗漏

1、由多人提出问题,集体讨论形成调查反馈问卷;

2、督促抽查问卷结果的准确性。

3、及时进行总结

4、对照统计信息进行总结

5、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文件归档。

继续教育学院



科技处:一、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流程图







响应举报流程图




















开展调查工作流程图







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响应举报

调查工作的前期信息收集

校学术委员会

未及时对举报做出回应

1、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文件执行,做好预防工作;

2、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及《湖南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27号)公平公正的进行前期信息收集以及后续的调查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

决定是否立项

对于应立案的事件未能立案

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文执行,符合其中学术不端行为的及时立案处理

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组成员组织成结构不合理

严格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执行;

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包括学校监察处工作人员及同行专家

开展调查工作

正式调查

1、调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开展调查

2、举报人拒配合相关调查

1、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及《湖南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湖工政发〔20127号)公平公正的进行前期信息收集以及后续的调查工作。

2、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委员,涉及学术道德问题,或与当事人有亲近属关系,应主动回避,退出调查,当事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上述人员与自已有特殊利益关系,不宜参加调查,经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要求相关人士回避;

3、严格遵照相关保密制度

4、加强外部监管,保障信息安全,程序廉洁有效。

讨论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出结论

1、信息泄露

2、调查组成员出现包庇现象

依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最后的认定结论无法积极执行

二、纵向科研项目(含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发布纵向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流程图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建档或签订协议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中检、年度检查及结题验收流程图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拟定申报通知

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1、未及时关注并转发上级部门所发科研项目申报信息

2、拟定的申报通知信息不全或不准确

规范科研工作办事流程,完整、及时地传达申报信息,并认真拟定项目申报通知,按程序办理接受申报材料。

科技处

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未及时审核申报通知,或审核信息不仔细,分管校领导未及时对通知发布进行审批

部门领导及分管校领导及时审核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处首页发布通知

科技处未及时审批项目申报通知,导致申报通知的发布滞后

党政办及时审批项目申报通知,并在第一时间内于学校首页发布。

在其他信息渠道发布通知

仅在学校首页发布通知,未在其他信息渠道发布

除学校首页外,于科技处网页,科研信息QQ群、OA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中发布项目申报信息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

材料初审

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报

初审不细致或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出现申报材料审查错漏

二级学院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杜绝漏登漏记申报人材料

二级学院、科技处

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查

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出现申报材料审查错漏

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并进行形式审查;筛除不符资格及形式审查不符的申报材料

组织同行专家或院学术委员会对限额申报的项目初评

1、限额申报的项目,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

2、评审专家信息泄露等。

1、《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等有关规定管理科研项目

2、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泄露遴选专家信息和评审信息。

公示初步推荐结果并报送材料至上级管理部门或立项(院级)

1、限额申报的项目,经专家初评后,未公示推荐名单

2、未对学院科研项目立项行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管理部门

1、严格执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在部门网页公示评审后的推荐名单。

2、按要求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存档

科研档案管理混乱或丢失

1、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2、重视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杜绝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

































三、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程序管理流程图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负责人拟稿并签字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室、科技处

合同文本不符合规范,项目负责人未签字

根据不同类别的横向科研项目,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规范合同文本拟稿。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室、科技处

法律顾问室与科技联合审核

合同审核不细致,审查错漏

1、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印章管理规定》等制度。

2、认真审核,杜绝错漏。

签订合同

未盖“湖南工学院合同专用章”或盖其他类别用章

督促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应符合相关程序,盖湖南工学院合同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书

未按相关规定提交经合作单位盖章后的纸质合同书至科技处

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存档

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

未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登记

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中进行项目登记

横向项目立项管理

首批项目经费到达学校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财务处未及时发布到帐通知,或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查帐

财务处及时处理经费到帐,并发布经费到帐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计财处查账。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办理拨款单

未按规定或程序办理经费拨款单

科技处凭到帐单和存档合同,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审核后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拨款单

财务处办理入帐

财务处未及时办理,设立项目财务编号

财务处及时办理经费入帐手续,为横向科研项目设立财务报账编号。

后续经费到达学校

财务处未及时发布到帐通知或负责人未及时查帐

财务处及时处理经费到帐,并发布经费到帐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计财处查帐。


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流程图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科研经费管理

经费转出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1、是否为第一承担单位

2、有无合作单位

3、有无经费转出

1、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

2、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协作(合同)”,填写“对外拨款报告”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经费预算表的填写、审核

项目负责人、财务处、科技处

1、未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金(校内)或配套经费预算表;

2、审核不严格,未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湖工院字〔200813号)、《湖南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学〔20183号),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金或配套经费预算表,并办理拨款审批单;

2、仔细校对检查拟定的拨款审批单,杜绝多拨,错拨,漏拨现象。

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科技处

办理拨款审批单

1、未按要求办理科研项目拨款审批单;

2、拨款审批单中,项目负责人信息错漏,下拨金额出现多拨错拨漏拨现象

拨款审批

财务处、项目负责人、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未及时审批拨款审批单

部门领导第一时间审批拨款审批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

计财处审批

财务处未及时审核,处理拨款审批单

财务处及时审核、处理拨款审批单

设立本金或校配套经费帐户

对于校园有校配套经费的科研项目,未按要求分别对其设立本金和校配套经费账户,导致本金和配套拨入了同一个帐户中

认真核对拨款事宜,并根据项目情况,要求计财处分别设立相应帐户

经费过程管理

未按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审批,造成经费使用不规范

配合财务处等部门,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 [2017] 2号)、《湖南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学〔20183号)的要求,进行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

资料归档

科研项目经费档案管理混乱或丢失

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后勤处:一、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零星维修定点单位招标工作流程图




















零星维修定点单位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定点维修单位招标

编制招标方案

1、招标管理部门

2、后勤处

3、招标代理机构

4、资产处

1、应招标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

2、未经有关部门核准邀请招标

3、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2、建立招标方案审核机制;

3、建立健全招投票监督机制。

招标管理部门、

后勤处、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1、应当发布公告而未发布;

2、发布招标公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2、公告发布前需向招标监督机构备案

发售招标文件

泄露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1、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2、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接受报名

1、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

2、超过时接受报名

推行网上公开报名,排除人为干扰

透露投标人信息

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或解释,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发布后产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改动,需以书面形式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开标

1、未检查书密封情况

2、未按法定标准开标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号)执行

资格审查

1、未按资格审查条款审查资格;

2、投标企业挂靠、借用资质。

1、建立监督复核机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帐户信息及资质原件。

评标

围标、串标

1、只接受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汇款凭据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

2、评标时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代码进行核查。

公示

1、未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

2、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1、严格执行公示规定;

2、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调查。

确定定点维修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定点维修单位。

2、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二、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零星维修项目管理

接受维修改造申报表

申报部门、后勤处

1、递交错误

2、申请表遗失

3、教师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滥用网络申报系统

1、安排专项人员接收申请表

2、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后勤处

资产处

确定维修改造方案

1、维修改造不够经济、适用、美观

2、维修改造受实际条件限制,难于操作

实地查看,集体商议,科学论证,难点问题请有关专业人员设计解决

估算或预算

项目复杂,导致估算的偏差较大,工程内容缺失,导致预算不准确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预算审计

预算审计不及时不准确

预算审计及时准确

拟定施工单位

项目未经集体决策,私自分配给单一的施工单位

实地查看,科学论证,集体决策,逐级审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按方案组织实施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不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严格按维修方案执行;特殊变更按程序办理;

严格监督维修过程,保证维修质量

完工组织验收

后勤处

资产处

验收不及时,验收走过场不严格

验收及时,隐蔽项目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验收;严格按质量要求验收

后勤处

资产处

决算审计

审计处

决算审计不及时不准确

决算审计及时准确

审计处






三、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总流程图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确定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水电耗材定点单位招标管理

耗材清单确定

后勤处

资产处

1、清单数量确定不准确;

2、物品清单参考价格不合理

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后勤处

资产处

上报资产处

1、未按程序进行审核

2、提前透露物品清单参考价格

3、利用职权助其投标

4、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确定供应单位

1、未按照评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供应单位;

2、未按定点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单位

3、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1、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严格按定点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单位

3、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




四、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图










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水电费收缴管理

确定收费标准

后勤处财务处

收费超范围、超标准

严格根据市收费政策确定收费标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后勤处

资产处

水电费收缴

1、不按时按数按表,制表不明细

2、收费不开收据

3、个人缴费不及时或扣款不及时

1、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省收费政策和学校《收入管理办法》

2、加大缴费催缴力度

3、及时准确扣款

核对收缴情况

1、未按要求及时核对

2、未及时发现水电费管理风险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和学校《收入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核对。



基建处:一、基本建设项目总流程图



































 


(一)立项审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立项审批工作流程图
















立项审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立项审批

编制并报批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基建处

1、学校事业发展目标、校区定位不清晰

2、未按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3、校园建设规划未经集体决策

4、校园建设规划未经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科学论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基建处

编制五年基本建设规划

五年建设规划脱离学校实际或未经集体决策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衡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

项目立项审批

基建处

1、建设项目与校园建设规划不符

2、建设项目未列入五年基本建设规划

3、项目建设未经集体决策

4、项目立项未经上级发改部批复

科学论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基建处

用地、规划、环境等审查

项目建设用地或规划条件或环境评估等未通过审查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21号)、《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1、可研报告或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

2、可研报告或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深度不够

3、可研报告确定建设或投资规模超过项目立项批复规模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未以学校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手续

4、可研报告未经上级发改部门批复



(二)勘察设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图




















勘察设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勘察设计

编制设计任务书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设计任务书编制不全面;

2、设计任务书编制与可研批复规模,标准不一致。

3、设计任务收与使用需求不一致

1、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2、根据《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可研批复,设置审核环节。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设计招标

资产处


基建处

1、资质不符合要求;

2、有意肢解,缩小工程规模规避招标,直接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3、选择有利益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行业资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

资产处基建处

方案审核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

2、设计方案未经集体决策

1、设置审核环节;

2、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

3、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编制勘察任务书

基建处

勘察任务书不符合勘察规定要求,有意扩大勘察范围

按规定编写审核勘察任务书

基建处

勘察招标

资产处


基建处

1、勘察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

2、选择有利益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1、严格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行业资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

资产处基建处

编制并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机械不具备相应资质;

2、项目初步设计或概算文件深度不够

3、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或概算规模超过可研报告批复规模的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未经学校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手续

4、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5、概算超估算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投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湘建价[2001]72号,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4]112号等政策文件。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21号)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施工图设计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1、对设计图纸审查把关不严;

2、授意选用有利益关系厂家的设备和材料;

3、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实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制度;严格按合同进行设计管理;建立健全设计管理制度。

项目使用部门

基建处

施工图审查

基建处

1、图审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

2、未通过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资质文件


基建处

提交设计文件

基建处

1、提供设计图纸不全

2、提交的设计图纸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设计

严格认真细致对设计单位的提交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包括功能布局,图纸数量,图章等内容

基建处



(三)项目报建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项目报建工作流程图













项目报建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项目报建

办理规划许可证

基建处

1、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

根据《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衡阳市新建项目管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报建手续

基建处

委托质量安全监督

未按规定办理质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施工许可证

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工程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工程招标工作流程图















工程招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工程招标

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资产处


不按政府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衡阳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2、建立招标方案审核机制;

3、建立健全招投票监督机制。

招标管理部门、

后勤处、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招标方案

1、应招标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

2、未经有关部门核准邀请招标

3、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发布招标公告

1、应当发布公告而未发布;

2、发布招标公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湖南工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

2、公告发布前需向招标监督机构备案

接受报告

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

超过时接受报名

透露投标人信息

推行网上公开报名,排除人为干扰

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资格审查

未按资格审查条款审查资格;

投标企业挂靠、借用资质

1、根据文件要求,建立监督复核机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帐户信息及资质原件。

发售招标文件

泄露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政策,落实招标保密制度。

2、根据《衡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招标答疑

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或解释,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湘建建[2013]283号等文件精神,招标文件发布后产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改动,需以书面形式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计处

1、控制价设置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楚,存在漏算、错算。

及时提供招标控制价编制方面的有关项目资料和进行现场踏戡,严格按照有关造价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核招标控制价

审计处

1、审核工程清单不细致;

2、不及时反馈工程量清单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对发现问题的置之不理;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控制价复核,根据项目性质,分别报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衡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定。

开标

资产处

未检查书密封情况

未按法定标准开标

根据文件要求,规范开标操作程序

评标

1、围标、串标

2、招标人发各种方式影响专家评标

3、泄露有关评过程

1、根据文件要求只接受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汇款凭据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

2、评标时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代码进行核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封闭评标,对评标过程录音、录像。

4、规范参与评标专家的言行,防止暗示、诱导、误导。

5、评标时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6、做好评审过程的保密工作,严禁私自记录。

公示

3、未按规定公示评标结果

4、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公示规定;

4、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调查。

发出中标通知书

1、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定点维修单位。

2、招标人未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





(五)安全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





















安全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未按规范要求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1、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人认真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安全检查

1、未按制度规定的范围、工程节点等内容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实施;

2、对项目安全不监督检查或检查时降低标准。

3、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故意刁难。

1、检查组由多人组成,检查评分工作由多人分项进行,留档备案;

2、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保险制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措施。

通报检查情况

1、故意隐瞒检查中发生的安全隐患;

2、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限期整改;

2、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备案。

整改、反馈

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即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复检

1、复检流于形式

2、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帮其隐瞒过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湖南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复检工作程序,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审核复查记录。






(六)变更控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变更控制工作总流程图

















变更控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变更控制

变更申请

基建处


审计处

1、擅自改变项目规模、内容、标准;

2、未按技术要求提出变更申请

1、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以变更审批机制;

2、根据《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3、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订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禁相关责任人干预工程建设,随意提出变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设计规范,在设计合同条款中增加对图纸质量的索赔条款。

基建处


审计处

变更审查

1、擅自改变项目规模、标准和工期目标;

2、串通通过变更为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3、默许或串通施工单位,为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变更审批

1、不按程序和权限审批变更;

2、不及时审批变更,造成工期延误和资源浪费。

1、根据《湖南工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变更审批会签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按变更审签程序执行;

3、加强现场监督管理,杜绝未批准先实施行为。


变更实施

1、在变更审批之前,默许实施变更造成既成事实;









(七)竣工验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竣工验收工作总流程图

















竣工验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竣工验收

验收申请

基建处

1、接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申请;

2、有意拖延具备验收条件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逐级监督机制。

基建处

资料审查

不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审查竣工资料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审查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

基建处


审计处


财务处


资产处

1、未按规定组织验收;

2、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降低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如下5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执行验收程序

2、邀请各方责任主体参加

3、全面检查实体质量

4、特种工程(设备)建立专家验收制度

5、各方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落实相关责任。

基建处


审计处


财务处


资产处

竣工备案

基建处

以违规手段获取竣工备案文件

依法依规办理竣工备案

基建处










(八)资产交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图表

资产交付工作总流程图

















资产交付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

流程

风险环节

所涉对象及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

所涉对象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资产交付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审计处

1、未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计;

2、未及进向审核机构提供完整审计资料

完善审计咨询机构遴选机制

审计处

竣工财务决算报批

财务处

1、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学校委托其它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学校确认。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报批。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湖南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财务处

基建处

审计处

项目投资调整幅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未获批准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基建处

审计处

固定资产移交

财务处

资产处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获批后未及时输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湖南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财务处

资产处

基建处

财务处


项目固定资产移交完成前,项目负责人或决算编报负责人已调离

基建处

财务处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资产处


已移交固定资产未及时按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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