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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事项工作协商会议纪要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05 打印本页

20211228日下午,受曹执令校长委托,后勤基建处长施毅敏在教学大楼504室主持召开物业合同履行事项工作协商会,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学工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工学院项目部(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学校相关部门就物业公司在学校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事项情况汇报和建议,物业公司就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复,物业公司还就水电应急抢修、高危维修、教室课桌搬运和校内项目施工区域物业管理进行了汇报。会议达成如下意见:

    1.学校与物业公司在平等协商、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友好履行物业合同,共同携手做好湖南工学院物业管理工作。

    2.双方要确保湖南工学院物业管理工作平安有序开展,物业公司要做好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3.涉及物业合同事项,各监督部门要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严格管理。

    4.物业公司在学校开展物业服务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学校消防控制室岗位持证上岗之规定。

    5.双方要相互理解,相互协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就原合同中未明确,不便于界定的服务事项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资产处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与物业公司洽淡,补充协议报学校合同监管小组审定。

    6.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物业管理工作,拟同意物业公司提出的“202112月和20221月两个月提前开出物业费发票,放假前走完报销流程交财务处,分别于1月和2月分批支付上月服务费”,“如有扣分扣款的可以在假期结束,开学后与2月份考核一起核定、扣出”的建议。

参会人员:施毅敏、陆琼、周建华、黄煜、周燕斌、罗琨、彭广、郭卫华,程石平(物业公司)、廖亚萍(物业公司)、龙政伟(物业公司)、王程(物业公司)。

记录: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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