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办公的原则,现对一批待报废资产进行校内调剂(详见附件清单)。请有意向的部门即日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教716)联系,并到我处官网下载填写《湖南工学院资产调剂申请表》办理调剂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