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处对《湖南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本办法,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请于2025年10月20前将纸质版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大楼715办公室 何中老师:61095 周亦昊老师:0734--34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