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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周转房申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点击:

公有周转房申请

1、申请人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教职工周转房住房申请》及有关证明;

 

2、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核;

 

3、经审核符合居住条件的由资产管理科办理有关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