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5〕1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除外)、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选题要充分体现《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要求,根据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今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可推荐3项。
七、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份,a3双面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课题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后须填报《课题申报汇总表》。相关资料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规划办”栏目查阅。请5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学大楼802,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wangff@hni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096015258。
附件:
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指南.pdf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