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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元器件库管理制度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3-05 打印本页

1、本室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位管理,每年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2、借用工具或低值耐用品,需持借用折登记。领用材料和元器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由领用人当场检查,如不合格,可以调换。

3、领用学生使用的实验器件必须以坏换新。因开设实验新增加的器件应列出课题题目、器件名称、单组用量及组数,经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1:1.3的比例领用。大型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需要大批器件材料及工具时,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详细清单。批量订购价值在一千元以上时,需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开放实验器件、课程设计器件由学生或实验指导老师领取,课程结束后应立即归还器件。

5、损坏丢失工具和低值耐用品,应由当事人写出报告,二级学院、实验中心领导审批后,交元器件库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室原则上只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开放,外单位领用器件、材料或借用工具、低值易耗品,需由二级学院、实验中心领导批准。

7、学生不得借用工具和领用器件、材料,特殊情况由指导教师在领用清单上签字,并带上学生证,方可办理。

8、室内应保持整洁,禁止抽烟、喧闹。

9、元器件库管理员即元器件库安全员,负责本室安全工作。

10、禁止用计算机玩游戏。

11、本室全天开放,特殊情况应事前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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