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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01-14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68)文件精神、人事处《关于2022年基础性岗位绩效结算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和二次分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现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

一、学院分配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以学校给本院的核拨金额为本次分配的经费来源

2、学院经费统筹,奖励性绩效的分配突出“竞争性”、“奖励性”和“激励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要充分体现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禁止平均分配。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奖励性绩效的特征和功能,体现业绩和贡献。

3、奖励性绩效分配的考察要完成2022年学校和本院全年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所对应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考虑教学(教学任务完成度、教学研究达成度、教学成果实现度)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学研究(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技服务、科研成果与转化、学科与平台建设、学科竞赛)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注重考察学校和本院集体方面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注重考察个人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职业精神、工作态度、教学任务执行和工作效果等。

4、绩效分配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挂钩,适当考虑2022年度年终考核中工作业绩突出教师出勤情况

5、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影响本院完成学校目标任务打分的酌情扣除相应教师年终绩效。

6、原则上只对2022年在册在岗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量奖励标准

二级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奖励结果学校核拨给学院奖励性绩效总额依据。2022年度学校核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励性绩效60人、总积分5010分、奖励总额2054940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339808元,缺编费468600元,工作业绩奖励经费242000元,创新创业类经费26532元,科研进账经费-22000元(未完成科研任务扣款)。

三、学院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细则

1、学校核奖励性绩效总额中人员经费的80%(1339808*80%=1071846.4元)按个人岗位积分和学校给出的在岗月份分配到个人(具体计算式:个人经费=个人岗位积分×23元/月·分×个人在岗的实际月份×0.8);

2、学校核奖励性绩效总额中的人员经费的20%(1339808*20%=267961.6元),工作业绩奖励经费、创新创业类经费、科研进账经费中的部分(23330.9元)以60元每分按照个人岗位积分和学校给出的在岗月份分配到个人(具体计算式:个人经费=个人岗位积分×60元/分×个人在岗的实际月份÷12)

2、学校核奖励性绩效总额中的缺编费468600元,工作业绩奖励经费、创新创业类经费、科研进账经费中的剩余部分(223201.1元),扣款,按老师实际完成的超课时、阅卷、出卷、监考、个人工作业绩、管理、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等工作分配到个人;

3、符合学校制度规定休产期人员,在产期以外的工作时间满勤、按质按量完成了学院安排的工作的人员经考核合格按在岗人员标准对待。

4、公派在外学习、访问、交流、乡村振兴等人员,在公派以外的工作时间满勤、按质按量完成了学院安排的工作、经考核合格者按在岗人员标准对待。

5、已退休的教师按学校核拨的积分*每分对应的奖励性基数进行分配。

6、扣款

1)扣款的定义及用途。本方案中的扣款是指因教职工的个人原因而对学院的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在绩效中扣除之金额,相应扣款纳入奖励性绩效中进行分配。

2)扣款涉及的范围与金额。

病事假人员,按实际天数扣除本次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扣除量=(实际天数/220天)*经费奖励基数]

旷工半天人员,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5%10%;旷工1天人员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的11%20%,情节严重者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100%具体比例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③ 2022度考核基本合格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50%,不合格者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100%。

④ 受到学校行政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实名制通报,影响了学校对本二级学院奖励性绩效的人员,依据其个人态度和改进行动,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5%-10%,具体比例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⑤ 受到学校行政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实名制通报(非教学事故通报)对本二级学院绩效考核产生了严重后果人员,则依据其个人态度和改进情况,扣除本次经费奖励基数50%-100%,具体比例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⑥ 因私调、停课次数(或学时)比例超过课表授课次数(或学时)5%以上的按相同比例扣除本次经费奖励

⑦ 无故缺勤教研室、党政办、教学科研办、学工办和学院会议一次本次经费奖励200元/次扣除,办理了请假手续的则减半扣除。

三、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方案一次性发放。

2、本方案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3、经党政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先发放学院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细则里面的1、2和3项里面超课时费用,结余部分后续发放学院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细则3项的里面其他各项。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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