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校党委相关要求,经各党支部推荐、支部委员会审查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审核,拟确定李维等4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电子2201 李 维、谭隆源
电子2202 刘士杰、颜 萍
电子2301 王文锦
电子2302 唐佳琪
电子2303 卢敏媛
通信2201 许剑锋、曾博文
通信2202 熊思琪、王小强、罗思远
通信2203 陈紫怡、秦 阳
通信2301 陈紫妍、许海燕
通信2302 刘俞含
通信2303 田 丰
电气2201 李智伟、王嘉怡
电气2202 沈顺炜
电气2204 戴润炅、李宸宇、陆张婕
电气2205 刘佳宏
电气2206 孙国庆、黄 波
电气2208 李秉达
电气2301 黄 磊、曹植京、罗佳宁
电气2302 宋佳娜、马中琦、李文睿
电气2303 唐倚晨、赵芷悦、阳明杰
电气2304 方苗苗、张秀林
电气2305 陈 韬
电气2306 晏雅琳、杨佳怡
电气2407 眭子杰
电气2512 李鹏飞
电控2301 罗新莹、康钰佳
电控2302 涂清云、喻杰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匿名、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阳老师 18973425118
办公室:3304
中共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