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全体专兼职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于第18周开展2025—2026-1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学校教评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1月4日上午(第18周,周日)展开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大纲制定与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2.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教学任务安排、督导日常巡听课反馈
教务系统调停课记录等);
3.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对照督导工作细则与计划落实情况);
4.期末考试课程命题及相关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5.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落实情况。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包括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部评价、同行评价四项。各单位须按规定完成各项评价工作,并于2026年1月17日前由教学评价管理员登录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完成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及院部评价的数据填报。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应尽量覆盖以下数据:
(1)督导评价:校教学督导团评教结果由教评处汇总填报;二级教学督导组评教结果由各教学院(部、中心)汇总填报;
(2)同行评价:依据听评课记录,汇总统计本学期全体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
(3)院部评价: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4)学生评价:由于评教指标正在修订中,学生评价工作待评教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及时组织学生在新版教务系统中完成评教。
二、检查方式
学院将组织督导组在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的基础上,于1月4日展开院级自查。学校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务处、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及相关督导组成员于19周到学院检查与交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1.所有专兼职教师须将听课记录本(纸质)交至3319办公室;
2.院督导组成员须提交听课记录本、督导工作总结、评价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电子);
3.各教研室主任须组织完成一次教研活动,提交活动记录本、期末工作总结、评价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电子),并撰写新闻稿;
4.党政干部须提交院部评价汇总表(电子档);
四、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26年1月4日上午(第18周,周日)展开自查,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12月31日17:30前将期末教学检查相关的所有材料提交到电信楼3319办公室钟老师处,教学检查相关电子版材料提交到邮箱:120920290@qq.com
五、教学检查要求
学院质量监控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联系人:曹老师(65791)钟宇婷(1871133693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