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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湖工”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由于人事变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更新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喻霞、洪俊

副组长:周艳红、刘海波、何西

成员:刘永晟、刘蕾、曹帅、张松华、刘增磊、杜鸣笛、汤群芳、王勇刚、王晓丽、阳柯、易继鹏、任永梅、陈孟娜、肖亚丽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综合办,刘永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对我院清廉单位建设全面指导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

2、负责对清廉单位建设量化标准进行分解,责任到部门到人;

3、负责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廉洁风险分析研判会;

4、负责对师德师风的指导与督查;

5、负责对教风、学风的指导与督查;

6、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小组成员之间清廉建设的谈心谈话。


中共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