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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信学院2023-2024-2学期教案专项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点击:

电信学院职能部门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学决定18周开展教案专项评估。根据学校教评处《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教案专项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6月11日(第十七周周二)展开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2023-2024-2学期所有本科课程的教案(含教学反思)进行评估。

二、评估依据及评分标准

1、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2、本科课程教案质量标准(见附件)。

三、评估方式

专项评估采用教学院(部)自评与学校评估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组成)现场评估结合的方式,两部分评分各占50%。教学院部自评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本院部学期课程教案评估数的5%,学校评估组根据各院部提交的优秀教案材料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时间

自评阶段:17周(6月11 - 6月13日)

现场评估:18周(6月17 - 6月21日)

五、评估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按照评分标准(附件)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评估内容材料,并对本教研室实验中心)所有参评材料进行自查、整改、评分17周周6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优秀等级汇总表到3319

2、学院督导组按照评分标准(附件)中所列指标或项目,17周周6月12日)对本院所有参评材料进行评分评估。并通知相对应教研室监督任课教师再次整改

3、各教学院(部)按照评分标准(附件)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评估内容材料,并对本教学院(部)所有参评材料进行评分。评估。17周周四(6月13日)下午5点前提交优秀等级汇总表到教学大楼803。

4、学校评估组按要求评估各项内容,填写《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5、学校评估组针对评估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教学院(部)进行反馈交流并督促及时改进。

联系人:曹老师(65791)、赵老师(6688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