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欢老师导师制培养安排的通知
电气院培【2016】4号
院属各部门、教师:
受工程训练中心委托,根据《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管理规定》,经学院讨论决定安排雷美艳副教授为其指导教师,请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遵照学校《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好培养工作。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