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6号)和《湖南工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工纪发[2017]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教育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
1、针对本院学生开展的各类培训班的违规收费行为。
2、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违规推销电话卡、生活用品、文具等校园商业行为。
3、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
4、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
1、重点整治教职工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重点查处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对道德败坏、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处理。
3、重点防范教师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将学生信息出卖给校外商业机构及在学校范围内为校外培训班或驾校等商业组织提供商业宣传场所或培训场所的行为。
4、从严整束在学生评奖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四、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范志明 姚胜兴
副组长:陆秀令 李祖林
成员:严亚周 王勇刚 洪俊 董海兵 肖文英 张松华 贾雅琼 罗雪莲 易杰 王小虎
联络员:严亚周(联系电话:0734—3452290)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6月)
1、宣传发动。学院于5月下旬召开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专题会议精神,并通过网络媒体、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畅通渠道。学院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成立学生信息员队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监督。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12月)
1、全面自查。学院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上报学校纪委办并进行整改。
2、收集问题并整改。学院将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清单进行整理,逐个落实到人,并及时整改。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2月)
1、整章建制。学院配合学校整治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实现长管长治。
2、全面总结。学院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和整治结果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2018年1月1日前上报学校纪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 压实工作责任。学院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基层,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治清单,上报学校纪委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二) 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 加大宣传力度。学院领导通过反复讨论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和会议在本院宣传,并将整治情况定期通报,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