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管理秩序,规范办学行为,现就校外招生宣传及教职工从业行为重申规定如下:
一、严禁各类培训机构、校外单位及人员进入我院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宣传活动。如发现违规入校宣传行为,全体师生须第一时间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并当场予以劝离制止。
二、全院教职工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授课培训、生源推介等相关活动。凡违反本规定者,学院将依据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请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