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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务处《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安排》精神,结合工程专业认证要求,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我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成立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

  组长:洪俊 喻霞

  副组长:刘海波

  成员:罗雪莲、贾雅琼、胡新晚、张松华、刘增磊、汤群芳、王秋燕、刘文超、陈昊舟

  秘书:曹帅

  学院盲审工作委员会聘请盲审专家负责盲审工作。盲审专家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

二、盲审范围

  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2026届所有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纳入盲审范围。

三、盲审要求

1、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将对抽查盲审的论文

进行“防抄袭检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的盲审论文一律要求进行“先查重再盲审”,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应先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进行查重(该系统教务处于4月30日开放,具体开放后学院会通知),满足查重要求,总复制比应小于30%(含30%,工程设计类论文标准为50%),不符合此项要求的盲审不合格。

2、学生提交的盲审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中禁止出现导师、

作者、致谢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否则视为盲审不通过。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封面按照附件一、摘要和正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提交盲审材料,盲审论文为PDF版本。

3、2026届毕业生需按时提交盲审材料,盲审专家审核通过后

方可具备答辩资格,不按时提交盲审材料,认定为盲审不通过。提交材料为:毕业设计(论文)PDF电子版(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其他格式不变)+设计图纸+查重检测报告(PDF简约版),查重报告体现学生及指导老师相关信息的均需遮挡隐去。

4、学生递交的所有盲审材料,都以毕业设计(论文)编号+毕业

设计(论文)题目做文件名,题目必须完整。编号由学院统一安排,不按要求提交盲审材料和命名的,盲审认定不通过。

四、盲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学院成立组织盲审的专班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做好盲审的过程管理工作。

2、5月8日前,完成全部毕业设计的自查、自检,收齐并整理好学生递交的盲审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盲审专家按系统提示完成《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

3、5月18日前,学生在过程管理系统查看《盲审意见反馈表》。

五、盲审结果的应用

盲审结果分为三类: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若盲审意见为“通过”60分),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二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若盲审意见为“暂缓通过”,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修改后,经过二级学院内部组织专家重审(盲审)合格后再参与学院答辩。

3、若盲审意见为“不通过”,学生将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方可参加答辩。

4、对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的指导老师,在以后的毕业设计安排上,所指导的人数要适当减少。

5、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考虑专业性和保密性等问题,盲审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过程资料务必存档备查,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盲审检查工作,确保盲审质量。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