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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点击:

院属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4月25日(第10周,星期五)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学校教评处《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4月23日(第10周,星期三)展开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师生座谈会情况(实施及其效果);

(二)本学期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的履责达标情况(按照“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第十六条”要求执行);

(三)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执行情况:(要听取师生对实验教学、学科竞赛和实验室开放的意见和建议,对实验室开放的内容、教师指导、开放时间、安全措施等,以及对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组织和指导情况进行自查,着力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

(五)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学院将组织督导组在各单列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的基础上,于4月23日展开院级自查。学校于4月29日组织检查人员依据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以及各教学院(部、中心)提交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开展线上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提供相关电子版原始材料。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

(二)师生座谈会情况:我院开展师生座谈会活动,师生座谈会目标落实到位,逐门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材料内容属实并且客观。需提供相关电子版原始材料。

(三)教师听评课情况:我院组织党政管理干部、教师听课,落实《湖南工学院听课制度》及《湖南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有重点听课课程内容,材料内容属实并且客观。需提交听课原始记录电子版材料。

(四)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情况:落实“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相关数据核定评分。

(五)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执行情况:我院实验中心组织专人开展实验教学和安全管理自查。需提交自查报告及过程原始记录本电子版材料。

(六)我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我院教学督导组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开展自查工作。需提交自查原始记录电子版材料。

四、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4月23日(第10周,星期三)展开自查,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4月22日17: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相关电子版原始材料提交到邮箱120920290@qq.com。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