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先保管理,突出申硕,奖励教研”的指导思想进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二次分配,具体为:
(1)与2023年绩效分配相比,2024年“超工作量教学课时费”与“人员岗位绩效”两主体项已全部由学校负责统筹发放,这两项占个人绩效的绝对大头。所以,二级学院可分配绩效量非常少,普惠政策按每人200元执行,其余奖励将严格按照“业绩导向”实施分配。
(2)学校分配至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奖励总额R分为两部分下发,一部分为学院的管理运行奖励A,另一部分为工作业绩奖励B,即R=A+B,普惠政策资金在管理运行奖励A中支出。
(3)在分配过程中,严格执行同一成果避免重复奖励。
(4)管理运行奖励A用于奖励学院内聘管理人员,每月标准不超过教研室主任标准(300元/月);工作业绩奖励按教学科研积分占比执行,集体项目由负责人分配。
二、奖励总额
下表一为学校给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励总金额及各子项分布情况,学院进行二次分配时将充分“溯源”至学校奖励至学院的业绩源头。
表一、奖励总金额及各子项值
非标志性成果 |
学科竞赛奖励 |
横向项目奖励 |
就业 奖励 |
成果及平台奖励 |
国家项目奖励 |
奖励总金额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R |
168886.5 |
21375 |
40000 |
65536 |
17000 |
60000 |
372797.5 |
备注 |
(1)标志性成果由学校直接奖励; (2)根据学校规定,此表非标志性成果中,60600元属于科技成果奖励,不能用于学院统筹,必须直接奖励给相关人员。 |
三、分配原则
根据表一,具体分配方案为:
首先,将①-⑥项(第①项中科技成果奖励60600元除外)提取10%作为管理运行奖励的第一部分A1;
然后,基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再把第⑤⑥两项提取80%作为管理运行奖励的第二部分A2,即管理运行奖励A=A1+A2,⑤⑥两项中剩余20%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团队分配可在第①项中执行;
最后,将奖励总金额R减去管理运行奖励A,即得到工作业绩奖励B。
学院进行二次分配的类目与金额如下表二所示。
表二、学院二次分配类目与金额
奖励类目 |
非标志性成果 |
学科竞赛奖励 |
横向项目奖励 |
成果及平台奖励 |
国际杰青 |
就业工作奖励 |
管理运行奖励 |
工作业绩奖励 |
奖励总金额 |
金额 |
158057.85 |
19237.5 |
36000 |
3060 (发至项目负责人) |
10800 |
58982.4 |
86659.75 |
286137.75 |
372797.5 |
负责人 |
肖冬瑞 曹帅 |
刘海波 刘柏伸 |
肖冬瑞
|
肖冬瑞
|
肖冬瑞
|
喻霞
|
刘永晟 曹帅 刘海波 |
|
|
备注: |
四、其他说明
(1)具体分配额度将根据“奖励类目”分类核算,由学院指定对应负责人核算落实,最终汇总成学院二次分配个人绩效总额值。
(2)学院教师如出现违纪、违规、缺勤等影响学院日常运行或业绩等行为,学院教职工大会缺勤一次扣100元(请假一次扣50元),并在后续评奖评优,职称晋升、评定等活动中酌情考虑。
(3)业绩积分可根据实际贡献由负责人分配,如有分歧,由学院负责协调、督办。
(4)本方案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