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点击:

根据新修订的《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工教发〔2021〕 53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允许确有专长且有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院教务〔2024205号)《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指导意见》(校教务2024〕232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校教务〔2024〕254号要求,做好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学院经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和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成立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洪俊 喻霞

副主任:刘海波 何西 周艳红

成员: 刘增磊 曹帅 刘蕾 张松华 杜鸣笛 王勇刚 汤群芳

秘书:钟宇婷

2、工作职责

按照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负责审核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资格条件和成绩,根据2024级各专业可转入学生的比例和名额数,汇总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开展学生转专业咨询和指导工作,做好转入学生学业指导及后续职业规划等工作,完成转入本学院学生的宿舍调整工作。

二、基本工作原则

1、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流程,规范程序,公平操作。

学院

专业名称

转入人数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0

电子信息工程

10

通信工程

9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10

2、学院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参照表一所示。

三、转专业条件

1、转专业适用范围:大学一年级学生;

2、高招文史类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招物理类的各专业

3、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甲以上医院认定(含病历卡、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书及医院建议)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在学校其他适合专业学习的;

2)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的,经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通过接收专业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3)因学科特长或者个性发展需要的,须提供创新创业类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充分说明专业特长的材料;

4)退役和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求;

5)转入订单式培养的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单独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转专业。

4、转入专业需补修和重修课程学分之和≥16学分,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5、学生转专业限于大学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恶意拖欠学费的;

5)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按期末考试成绩考试课程、专业创新综合测试相结合,具体比例为期末考试课成绩70%、专业创新综合测试成绩3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70%+专业创新综合测试成绩×30%,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转入名单成绩相同按专业创新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取

2、专业综合测试时间:20251919点到2030分

3、考试地点:电控、电子、通信:3208多媒体教室

电气:3209多媒体教室

4、专业创新综合测试内容:以高中物理电学部分为基础,着重考核学生电学知识的创新应用能力。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拟申请转入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填写《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于2024年1130日前交学院教务办(3318办公室)曹帅老师。

22024年12月30日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交教务处初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本学院实施细则。

32025年1月20日,根据申请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接收的具体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到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确定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

六、转专业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七、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