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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4-01-03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月17日至18日(第二十周周三-周四)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1月15日中午12点前完成自查并将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学院于1月16日前完成自查及材料收集整理完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督导评教结果由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各位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四)学生评教

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4年3月10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4年3月10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学院质量监控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联系人:曹帅(65791),赵晖(66885)

电信学院教学科研办

2024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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