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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丢失怎么办?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01 打印本页

票据丢失后一般不予办理报销业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电汇或网银),若原始发票遗失,需提供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要对丢失事件提供纸质说明并签字,并承诺原始发票或收据未报销或退款,经财务处审批后方可报销。出差车船票、飞机票不慎丢失,须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情况(若是参加会议,须附上会议通知),打印订单截图,说明所乘坐的车次、轮班、航班以及票价,经同行人员证明(没有同行人员的,由知情人证明),由所在单位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以上丢失票据需报销的,还应在说明中承诺丢失的票据不以任何形式被本人或他人报销,若被报销,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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