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2)负责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负责依法依规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年度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计算、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编制学校财务决算报告。
(5)负责对经济活动实行分析和测算,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会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情况,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6)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等专项经费、其他资金(含后勤食堂、校友会、基金会、党费等)以及有关代收代管经费的核算,对报账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并检查监督其遵守、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情况。
(7) 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计算机管理系统维护、确保现金和存款的安全。
(8)审查监督学校财务方面的报告、文件以及各种经济协议和合同。
(9)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稽核,全面推行绩效评价,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0)集中管理学院财务收入,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及核对工作;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公示;负责学校各类收费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管理。
(11)编制学院各项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谋;
(12)负责学校的纳税申报管理,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普票与专票的开取、申报与缴纳工作。
(13)负责会计档案立卷、归集管理。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