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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举行《预算法》及《政府会计制度》专题讲座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15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算法集中学习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54号》要求,进一步加深学院各部门对《预算法》、《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解与认识,我校于11月6日上午特邀请湖南省财政厅科教处王剑副处长、湖南省教育厅财建处刘旭日副处长来作《预算法》、《新政府会计制度》专题讲座。校长罗建华、副校长胡穗及党委委员杨朗出席,学院及职能部门副处及以上干部,科技处、后勤处、基建处副科及以上干部,财务处、资产处、审计处全体人员参加。讲座由副校长陈世平主持。  

王剑处长首先地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概述,并重点强调预算执行管理的追责事项。最后,分别从部门预算资金结构、政府采购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介绍高校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并要求高校作为“特殊群体”,要重视预算执行,把握预算支出进度。

刘旭日处长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的影响、如何推进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及新制度实施面临有关问题”四个方面作了全面解答,他指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将更加规范高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将准确反映高校运行成本,科学评价资金绩效。 

副校长陈世平在讲话中感谢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并感谢两位处长在百忙之中莅临学校指导。最后,要求各部门将《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财务管理的各项准则,牢牢守住重大风险的底线,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认清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前准备工作,清查资产账、清理往来账、摸清家底,为新制度地顺利施行做好准备。

                                           

 财务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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