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

安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9:55  浏览: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教评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91623日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方式

1、916日至922日,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组织自查、整改,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

2、9月23日学院督导5308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整改意见。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

2、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和教学大纲上传到信息化平台);

3、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4、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5、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五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三、检查的相关要求

1、学院督导组教研室以及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要结合学校和学院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制定。

2、本学期所有的理论课与实验课均需准备教学文件,教学文件的编写要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文件撰写格式参照教务处最新模板要求;本期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至少需准备三分之一的课程教案。

3、教学进度计划以教学班为单位编制,学院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同一教学班由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要将课时分解到具体的教师。混合式课程的教案要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课时分配、教学资源、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

4、各任课教师于9月22日前将本学期上课的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和教学大纲上传到信息化平台并填写在线腾讯文档“期初教学检查信息化教学平台”。

5、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并撰写自查自改总结。在完成自查工作后,于9月2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5318:

1)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教案

2)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3)期初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总结

6学院督导组要认真组织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并于9月26日前将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提交至5318。

7、教科办做好前五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汇总,并将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教研室、实验中心及督导组工作计划、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等纸质文档进行存档。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2915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