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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安全工程专业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08日 17:34  浏览:

为深入推进本科专业内涵建设,严格落实专业认证标准,扎实推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根据《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指导意见》(湖工政发〔2022〕31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则

1、为规范与完善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建立产出导向的持续改进机制,切实保障毕业生核心能力达成,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0 版)》及《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2020 版)》要求,实施安全工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2、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衡量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其根本目的是检验毕业生是否达到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发现能力培养短板,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持续改进提供决策依据。评价过程应科学、公正,评价结果须形成可追溯的书面证据。

二、评价依据

1、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目标评分标准;

4、试卷、课程考核成绩、评分表、问卷调查表、教学记录表等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与管理资料;

5、往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

三、评价对象与周期

1、评价对象:为安全工程专业每一届全体应届毕业生,针对专业制定的全部毕业要求进行评价。

2、评价周期为每年一次,与应届毕业生毕业周期同步。

四、评价责任主体与评价方法

1、评价主体与职责:

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构: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和领导,实施人员包括:专业方向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在校学生、企业行业专家、学工办负责人等。

2)专业负责人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集体讨论制定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课程矩阵及其课程权重,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3)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各课程负责教师负责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具体执行。按照课程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评价依据等进行各班级的达成度计算,同时课程负责人对该年级所有班级的同一门课程进行达成度计算,并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报告给学院备案,同时提出的持续改进措施反馈给本专业全体任课教师,为下一轮教学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2、评价方法

1)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查:在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前,课程负责人须对课程考核内容、考核形式与课程目标的匹配度进行合理性审查,重点审查:①考核内容是否完整覆盖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②考核形式是否适合对应能力目标的评价;③评分标准(特别是及格标准)是否严格反映目标达成的最低要求。审查结论为“合理”的课程方可纳入达成度计算。

2)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

依据各课程对该指标点的相对贡献强度确定权重值i,结合各课程目标达成度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各指标点达成度:

3)达成标准判定

达成标准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结合课程考核的及格标准、课程难度、历年成绩波动等因素综合,设定各指标点达成度≥0.65认定为“达成”,否则为“未达成”。一项毕业要求所分解的全部指标点均认定为“达成”时,该项毕业要求整体认定为达成。

五、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的使用与持续改进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须在评价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师生公开,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作为咨询专家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指标点达成度低于0.65的薄弱环节,课程负责人须在收到评价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课程持续改进方案》,明确改进目标、措施及预期效果,并在下一轮教学中落实。下一年度评价时,须对该课程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改进效果进行追踪验证,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验证”的闭环。各专业于每年12月前形成《年度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与持续改进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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