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6:23  浏览:


 

为切实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实践教学环节质量,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根据教务处(院教务[2020]37号)通知要求,现就实体教学阶段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湖工教[2019]138号),整体时间安排按原计划进行,外出毕业实习暂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下降、进度不延误,确保毕业生按期答辩,按期毕业。

二、组织领导

组长:廖可兵 陈健

副组长:辛俊亮 胡鸿 方小勇 黄宏格 张佐钊

成员:易灿南 黄白飞 李发权 蒋建军 杨丽 刘爱群 皮子坤 欧阳雪

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安工楼5319)。

三、毕业生返校要求

我院2020届毕业生因毕业设计(论文)需要进实验室开展试验的,可主动申请第一批时间返校。但必须提前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并报学院学工办备案。毕业生进校后严格按学校要求每日自觉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并提供电子健康码给指导老师。

四、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1、盲审教师资格

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2020届本科生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必须通过学院盲审,盲审教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0人。

2、盲审时间安排

65号前,我院2020届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学校盲审材料格式要求将盲审材料递交到教学科研办欧阳雪老师处。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610号正式答辩前,学院将整理后《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反馈给学生。

3、盲审结果的应用

1)若盲审意见为“通过”,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若盲审意见为“暂缓通过”,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修改后,经过学院内部组织专家重审(盲审)合格后再参与学院答辩。

3)若盲审意见为“不通过”,学生不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再次交学院组织专家盲审,并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后,方可参加答辩。

4)对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的指导老师,在来年的毕业设计安排上,所指导的人数要适当减少。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611---617

2、答辩地点

安工楼实验室和教室

3、答辩分组

安全工程分4组,环境工程分2组,工业工程2组,物流工程1组,每组每天答辩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答辩现场师生不得超过20人。因疫情或特殊原因不能现场答辩的学生,备案后可利用网络视频进行答辩。

4、答辩资格审查及成绩评定

按照学校要求在答辩前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执行“不得参加答辩”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专家评审(盲审)成绩及答辩成绩构成,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10%30%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520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