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0:00  浏览:

  

为加强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项工作,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整改意见等要求,按照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体系指标和《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湖工教字〔201041号)、《湖南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安工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共有485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第一轮共分9组(共计8个工作日):2018522-531日全天;

第二轮:待定(未通过答辩者重新答辩,在规定时间内由各教研室确定,学院不再统一组织)

二、答辩工作要求

1、答辩前3天,毕业班学生按规范格式和要求向各自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定稿(一式三份,另自备一份用于答辩时自己使用)。提交的论文要件应完整(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及致谢词),但封面可暂时采用普通打印纸按规范打印。全部要件按顺序装订。

2、答辩前1天,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分组名单、答辩程序要求及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并通知到班上同学。

3、按答辩时间计划与人员,各答辩小组举行答辩。

4、答辩结束后,如无特殊需要,各答辩组应将论文返还给学生本人,学生将答辩组对论文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最后修改。

5、答辩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在65日前内将答辩成绩填写完整,提交至教科办公室。

三、答辩机构

答辩小组:负责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以专业内容为单位成立答辩小组,共成立若干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充分考虑各答辩小组学生人数的均衡),设组长1人,秘书1人,秘书负责答辩记录。

四、学生答辩要求与资格

1、举行答辩时,学生应结合毕业论文,主要就论文的写作过程、主观观点、创新之处及结论等,进行5-8分钟左右的陈述,回答老师35个问题。

2、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给评阅教师评阅并同意参加答辩。

3、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规定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

4、学生在“校友邦”提交十次以上指导记录和评阅记录,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答辩小组组长要严格把关是否有记录。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论文答辩不予通过:

1)论文写作过程明显少于四周,明显属于抄袭、拼凑。

2)擅自脱离《开题报告书》审定的写作大纲展开论文写作,未按开题时有关教师的指导意见充实材料、改进论证等

3)论文结构零乱,观点归纳不清晰、没有新意,或充斥常识性错误。

4)未能按时提交论文成绩评定表、论文指导记录等相关材料。

5)系答辩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6、学生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须就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和表决,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办法,答辩小组组长组织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填写相关结论并签名。

7、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未按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不合格的的学生。

(2)毕业论文未按论文规范撰写的学生。

(3)论文经导师评阅认定不合格的学生。

五、几点说明

1、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或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将另行安排答辩时间。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要求与本次答辩一致。因不按指导教师时间进度要求完成论文而未能参加本次答辩的,指导教师应在其成绩评定后酌情扣除510分,并在指导教师所用评阅表“评语”栏加备注说明(统一加于评语末,另起一行)。

因就业及其他可以理解的特殊原因不得不参加第二次答辩安排的,在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可以不对其写作成绩作扣分处理。

2、第二次答辩结束后,学院原则上不再安排答辩机会,提醒参加第二次答辩安排的学生,有可能面临因时间关系导致的不能按时毕业的风险。

3、请所有毕业生、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严格按学校和学院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及材料参考格式(试行)

附件2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流程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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