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

安工学院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0:00  浏览:

1、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中心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材料,制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配备方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实验新开实验的审核和验收,组织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开出率。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注意实验内容的更新和实验方法的改进,注重教书育人。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科学创新的能力。

3、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积极开展实验装置、实验教具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4、实验中心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咨询。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5、严格执行实验中心工作的各项规范,做好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考勤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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