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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0:00  浏览: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5]268

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5108号)部署,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36所普通高等学校74个有首届毕业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或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评估,确认74个专业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评为“合格”的74个本科专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从评估情况看,多数高校重视新办专业建设,专业办学思路清晰,定位较为准确;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案科学合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了一批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才,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师资队伍基本能够满足教学需要;重视新专业建设投入,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成效明显,教学设施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运行有序,普遍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生满意度较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毕业生综合素质达到了培养要求,毕业生就业总体情况较好。

针对新办专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评估专家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部分专业的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办学思路不够明确,特别是个别新建的工程类专业仍偏重于学科理论的学习,缺乏与工程实践的紧密衔接,对工程训练和实践重视不够。各学校要以转型发展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专业建设研究,特别是加强新专业办学定位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方向和建设内涵。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不符合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对该专业的培养要求,缺乏必要的核心知识领域课程和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有的专业核心课程不明确,专业课数量、课时偏少;有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不足。各高校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组织力量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体系,加强专业课教学,强化实践训练,保障专业建设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部分专业的专业教师数量偏少,个别专业的教师甚至是新上岗教师一人要同时担任多门专业课教学,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难以得到充分保障;部分专业的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青年教师比重过大,没有形成正常的梯队;有的专业教师来源渠道单一,缺乏有行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个别专业高级职称教师太少,专业带头人后继无人。对此,专家建议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要加大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促进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激励机制,采取措施加大教师的业务交流和培养培训,支持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加快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部分高校对新办专业的教学投入明显不足;专业教学设施条件,特别是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条件亟待完善,一些专业缺乏足够规模和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学生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难以充分保障到位;有的专业图书和信息资源建设滞后,新专业发展因没有持续稳定的建设经费投入,而受到严重制约。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新办专业的教学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尤其要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部分新办专业对教学研究不够重视,一些新升格本科院校依然沿用专科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管理模式,没有完全适应本科教学的基本规律,专科的痕迹还比较明显。对此,有关高校必须全面深入地组织教学思想大讨论,通过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研讨,全面掌握本科教学规律和教学;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着力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部分专业仍然存在教师教学方法陈旧、少数教师精力投入不足、课堂行为不够规范,部分学生课程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对学生的课程考核与评价不够规范、形式单一,以及教学过程监控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各高校应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监控制度,改进监控方法,将教学质量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七是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规划。部分学校专业设置缺乏整体规划,专业布点不够合理;有的专业没有相应的学科做依托,缺乏基本的办学条件,办学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有的专业,特别是部分独立学院的专业在设置时没有进行充分论证,缺乏办学特色,导致一些专业生源匮乏。对此,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加强新设专业的论证,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社会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办学持续健康发展。

专业建设是高校内涵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希望各高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高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新专业建设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针对专家评估反馈的具体意见,切实制订好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后续建设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合格专业名单.xls

                                                                        湖南省教育厅

                                                             2015612

附件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合格专业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1 中南大学 西班牙语 四年 文学
2 湖南大学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四年 工学
3 湖南师范大学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4 湖南师范大学 法语 四年 文学
5 湖南师范大学 绘画  四年 文学
6 湘潭大学 翻译 四年 文学
7 湘潭大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8 湘潭大学 环保设备工程 四年 工学
9 长沙理工大学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10 湖南农业大学 车辆工程 四年 工学
11 湖南农业大学 农村区域发展 四年 管理学
12 南华大学 药物制剂 四年 工学
13 南华大学 城市规划 五年 工学
14 南华大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15 湖南科技大学 资源勘查工程 四年 工学
16 吉首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艺术学
17 吉首大学 统计学 四年 理学
18 吉首大学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19 湖南工业大学 翻译 四年 文学
20 湖南工业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21 湖南商学院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22 湖南商学院 审计学 四年 管理学
23 湖南理工学院 光电子技术科学 四年 理学
24 衡阳师范学院 物流管理 四年 管理学
25 衡阳师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26 衡阳师范学院 商务英语 四年 文学
27 衡阳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四年 教育学
28 湖南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四年 工学
29 邵阳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30 怀化学院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31 湖南科技学院 舞蹈学  四年 艺术学
3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33 长沙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艺术学
34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35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36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表演 四年 艺术学
37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管理学
38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39 湖南工学院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40 湖南工学院 工业工程 四年 工学
41 湖南工学院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4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对外汉语 四年 文学
4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舞蹈学 四年 文学
4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45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4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英语 四年 文学
47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4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学
49 湖南警察学院 禁毒学 四年 法学
50 湖南女子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51 湖南女子学院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52 湖南女子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管理学
53 湖南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54 湖南女子学院 舞蹈编导 四年 艺术学
55 湖南女子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56 长沙师范学院 体育教育 三年  
57 长沙师范学院 舞蹈教育 三年  
58 长沙师范学院 游戏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管理学
60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61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统计学 四年 理学
62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文学
63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64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65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66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统计学 四年 理学
67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68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69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70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应用心理学 四年 理学
7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72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73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药学 三年  
74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药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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