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字[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我院组织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推荐,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定小组综合评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29日(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10月29日下午5点前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216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34-3452093。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