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0:00  浏览: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6年度湖南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主要支持青年教师,鼓励青年教师大胆探索,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2、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应与学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夯实研究基础,凝练学科优势,为申报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创造条件。

3、申报项目立项应具有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及应用前景。

二、项目类别

1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只设一般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2、本年度拟设立科研项目20项。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按照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条例执行。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一般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年龄限于40岁以下(即197611日后出生)。

3、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4、每个项目组中主要研究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对于已获得过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每人本年度主持和参与的校级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1、经申请人所属学科的教学院(部)初步审查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向学校科技产业处申报,科技产业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各院(部)应认真进行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科技产业处不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

3、项目申请书(附表1)一份。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及汇总表(附表2)发送至电子邮箱:78231943@qq.com。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科技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125日,请学院申请项目的老师在12212点之前把申请书(纸质档和电子档)和汇总表交到5319科研秘书滕广平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61110

 

 

附件

1.湖南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