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申报工作方案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4:33  浏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2024] 1号)》及湖南工学院申硕要求,为做好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及商学院“工程管理”建设点申硕准备,全面达到国家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湖南工学院申硕要求,立足学院特色和办学定位,结合省内硕士学位授权点整体布局,以 2025 年超过“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点基本条件,并确保 2026 年获批为目标。

二、建设思路

按照“打破壁垒、整合资源、重点冲刺、梯次推进、动态调整”的工作思路,推进“工程管理”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方向硕士学位授予和硕士学位建设点的申报竞争力。

三、硕士学位建设专业方向

“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安全工程、工业工程、会计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等专业,基于学科专业交叉与优势特色,对现有学术资源重新整合为两个专业和三个学术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分别为:(1)工业工程与管理;(2)项目管理。三个学术方向分别为:(1)人因工程与可靠性;(2)工程施工智慧管理与安全;(3)成本控制与资源管理。

建设目标

2024-2025年,集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全部人力(包括与工程管理相关方向的其他学院骨干教师及人员)、物力和财力,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凝练“工程管理”硕士点发展方向,建设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方向类别。有针对性制定激励奖励制度,切实达到、甚至超过申报条件,实现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才培养历史性突破。

五、建设任务

1)师资队伍与水平。针对“工程管理”硕士点,建设一批以高水平学科(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并积累了一定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师资队伍。到20259月,该方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95%在校生人数与专任教师比例控制在17:1以下。

2)人才培养与质量。一是加强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整合其他学院资源,建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工程管理”硕士申报点,对照国务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请基本条件”,逐项开展工作,达到基本标准。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本科标准+职业能力”为基本理念,以校企合作育人为根本途径,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主要目标,建立产教融合校企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

3)科学研究与贡献。以科技创新为推动力,以提高科研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重点,强化应用研究,打造高水平科研成果,力争国家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获得新突破。到2025年底,力争国家级科研项目达到12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及以上科技奖3项、硕士点各方向师资年均科研经费超过20万元,科研经费比较充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

4)条件支撑与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联系,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教学科研实验平台与基本办学条件。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实验室新增1个;举办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2次;具有完备的培养高水平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建立硕士点培养方向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招生制度、培养方案、质量监督、教学大纲等。

六、建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及人因与安全工程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组建工作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项申硕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开展工作。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质量与数量,科学拟定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学术骨干、有较好成果的优秀人才。完善教学、科研年底绩效考核机制、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制度。

(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逐步积累研究生培养经验,持续改进并形成较科学合理的硕士点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

(四)提升科研水平

以安全学科团队及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建设为抓手,力争培养在全省及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形成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瞄准区域产业调整的新方向,结合地方发展重大所需,实现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突破。加大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教学与科技奖项支持培育力度,扩大横向科研课题规模,产出一批具有省内乃至国内重要影响成果,力争实现省级奖项6项(教学与科研),确保超额完成师均年科研经费任务。

(五)建立健全培养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二是建立“工程管理”有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与运行机制;三是设立专门的组织和人员,适时成立研究生办,负责研究生管理与培养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点,是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是学院发展的重大机遇。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从学校、学院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学院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针对“工程管理”硕士点,深入研究,全面理解建设任务要求,根据申报要求细化分解工作要点,完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完善机制。一是成立“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及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切实规划好硕建点工作方案,并坚决贯彻实施,对标对表,科学解读指标,找准差距,提出解决措施,确保申报成功。是领导小组对申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申硕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申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工作组要认真学习申硕政策(特别是“工程管理”硕士点),协调、指导“工程管理”硕士点各方向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确保获批“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四是将申硕工作纳入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将工作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则

1.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本方案由“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附件:

1.“工程管理”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工程管理”新增硕士学位点师资队伍情况汇总表

3.“工程管理”新增硕士学位点师资队伍基本情况表

4.“工程管理”新增硕士学位点师资队伍任务分配表

5.“工程管理”新增硕士学位点各项成果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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