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4:47  浏览: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学校教评中心《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定于4月11日至423日开展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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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1)院党政管理干部应根据《湖南工学院听课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课,及时了解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院督导组对新入职教师、新开设课程、测评成绩靠后课程、全英文(双语)课程、全校性选修课程、思想政治课的听课。同时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的要求,检查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的履责达标情况(“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第十六条”);

3)院督导组应组织学院信息员队伍开展座谈会,集中了解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4)各教研室应组织师生座谈会,逐门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

2.开展实验教学及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1)实验中心要组织专人开展实验教学和安全管理自查,包括仪器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及实验课的教学情况、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

2)实验中心要组织师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实验教学、学科竞赛和实验室开放的意见和建议,对实验室开放的内容、教师指导、开放时间、安全措施等,以及对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组织和指导情况进行自查,着力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

3.开展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检查

按照“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结果以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为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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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中教学检查方式及检查评分标准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4月11日至4月22日开展自查;教科办于4月19日依据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开展线上检查,并对结果予以通报;督导组于4月23日对教研室、实验中心提交的相关电子档材料开展线上检查。

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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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材料提交的内容及要求

1.各教研室于4月22日前,将师生座谈会原始记录(含签到表)的扫描PDF文件、《附件1:师生座谈会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教师听课信息汇总表》、以及各教师听课原始记录(每个老师不少于2次听课)的扫描PDF文件,发至邮箱1029526614@qq.com,材料内容属实并且客观;

2.实验中心于4月22日前,将师生座谈会原始记录(含签到表)的扫描PDF文件、师生座谈会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开展实验教学和安全管理的自查报告,以及实验仪器的使用、实验室开放及实验课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等原始记录本的扫描PDF文件,发至邮箱:1029526614@qq.com,材料内容属实且客观;

3.督导组于4月22日前,将信息员队伍座谈会原始记录(含签到表)的扫描PDF文件、《附件1:师生座谈会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教师听课信息汇总表》、以及听课安排和听课原始记录的扫描PDF文件,发至邮箱:1029526614@qq.com,材料内容属实且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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