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0:0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修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学校于5月中旬启动了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专家论证等系列过程,各专业已经全面启动人才培养方案编撰工作。根据规定,学校将在二级学院各分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院内专业现场答辩的基础上,决定召开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全校2016级所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现场答辩工作。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分组   

现场答辩分文科组、工科一组、工科二组和工科三组四个大组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答辩内容   

1、总体要求:方案在地方性、应用型和“三重一高”等方面的具体体现。诸如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学校办学特色和定位的吻合度,人才培养的能力有相应的课程作为支撑;方案总学时、实践教学学时的确定,优质教育课程资源的引进开发(MOCC、网络课程、精品课程等);方案在通识课、基础课、核心课等课程设置与内容方面,如何体现“三重一高”。   

2、制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2015级培养方案比较)及原因分析,总学分及理论学分、实践学分等的设定;“3+1”、校企合作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企业合作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   

3、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的理由,如何支撑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课程的总学分、理论与实践学分的比例;核心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手段改革、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教材选用等;专业方向及方向课程设置的依据。   

4、创新改革等特色情况(与省内外同专业比较,该专业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主要特色),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要突出人才培养的“三重一高”如何体现。

5、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认证专业、“十三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ACCA班、专升本单独开班专业等专业要明确与普通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区别和特色。 

6、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三、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

729日全天。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答辩前的工作安排

1623-720日:各专业召开由专业所有专任教师参加的方案修订工作动员大会,开展学习调研,召开论证会,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721-23日: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对本学院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初审,包括专业代码(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2016级)、学时学分安排等基本格式要符合规定,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如何体现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

3724-25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答辩,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专家意见纸质稿提交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答辩必须有答辩时间安排表、答辩过程记录和活动照片等。参加学校答辩时需将上述材料提交本组秘书。

4726 -28日:教务处、教评中心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核。重点审核各类专业控制学分、考试课程数、实践教学和选修课比例等。

四、答辩要求

1、答辩时间要求

每个专业确定一名汇报人(原则上为专业带头人),汇报采取PPT形式。普通专业(含综改专业、认证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卓越计划”专业、国际合作办学专业、ACCA班、专升本单独组班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主要回答与普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差异与特色。   

2、具体要求   

1)各专业现场答辩的汇报人须是在教务处备案的专业带头人,如有更换需提前办理手续各二级学院的副院长、“三办”负责人、教研室与实验室正副主任、教师代表5-10人(确保每个专业至少一名)必须参加本学院所有专业的现场答辩,并可对汇报人的发言进行补充解释,对专家提问进行回答。

2)要求专业汇报人提前将汇报PPT拷入电脑,并准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6份。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人才培养方案结构严格按照《关于制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规定编排。专业代码要统一用2012年专业新目录代码。   

4)人才培养方案在汇报前,各二级学院必须进行严格初审,不得出现低级错误,诸如专业代码错误,方案格式使用错误,方案内容填写不全等,否则教务处不予安排汇报。 

5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分别指定专人做好现场答辩记录(二级学院记录人原则上由教学科研办负责人担任,教学科研办负责人为汇报人的,由党政办主任担任),会后要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五、答辩结论  

现场答辩专家组站在学校的高度,严格依据《关于制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文件,通过听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汇报,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逐一进行评分后分别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附件1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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