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教评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在7月14日之前组织自查,学院将组织督导组于7月15日至17日对各部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在线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
5、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要求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7月20日之前交至教科办(5319办公室)。
1、 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2、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3、《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2020年 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