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关于开展2025-2026-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安排,学院将于18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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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方式
学院督导团于7月1日下午在5308进行全面检查。
二、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教学任务安排、教务系统调停课记录等,组织核查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情况(核查各教研室活动记录及总结)。
3.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对照督导工作细则及期初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4.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检查内容
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部评价、同行评价四个分项组成。学院严格按照本办法中的评分标准完成四个分项的评价工作。
1.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根据听评课的评分给出督导评价结果,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2.同行评价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汇总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3.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4.学生评价
请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按时完成评教。本次评教统一通过新版教务系统内的学生评价模块进行,目前该模块已开放。
四、教学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于7月1日12:00前将以下各项材料提交到5319:
(1)听评课记录本;
(2)教研室(实验中心)活动记录本;
(3)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2.教学督导组在完成学院自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于7月2日12:00前提交到5319:
(1)听评课记录本;
(2)学院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3)督导学期工作总结;
(4)《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五、评分标准
附件:2025-2026-2期末教学检查评分表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