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开设“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的总体方案》文件要求及《关于开展“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依托智慧安全产业学院开设智慧安全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为了更好的完成智慧安全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的人才培养,制定智慧安全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校内导师选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高、学术水平高、工程经验丰富、育人能力强”的原则,实现学术引领与工程实践深度融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智慧安全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校内导师遴选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负责智慧安全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校内导师的选拔。其成员如下:
主 任:赵晓军、胡 鸿
副主任:李兴旺、青 涛、蒋建军、周丹
成 员:刘美英、彭志强、贺卫、教务办所有老师
秘 书:林娟
三、选拔对象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校相关学科教师(含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都可申请;思政导师与企业导师按照另行办法选拔与配备。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含教育厅重点青年项目,以及各政府厅级及以上职能部门资助的且经费不少于5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或在研横向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支持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平台项目(支持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主持省级及以上学科与一流专业项目(支持经费不少于5万元);
3、具有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指导经验或具有企业工作经验或经历。
鼓励按科研方向组建小型导师团(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其中导师团负责人为团队学术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且具有副高职称与博士学位,选拔业绩第2条按照不低于2倍来核算,其他成员对第1条与第3条不做要求)来申报指导教师。
说明: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博士,第2条不做要求。
四、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或学术团队报名申请;
2、学院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审;
3、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议;
4、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五、导师职责
1、指导学生制定职业规划、学习计划与成长规划,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督促学生勤学好学,指导学生完成学业(包括毕业设计或论文),每个导师每届可指导3-5个学生,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面对面的小组例会;
2、积极开展项目式教育教学,将自身前沿科研课题或企业真实项目转化为学生可参与的实战任务,指导学生完整经历“问题识别-方案设计-实验仿真-解决实施”的全过程,培养其攻克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与社会实践,为学生择业就业提供有效指导;
4、为学生提供参与科研、竞赛或实践活动提供必要学术指导与经费;
5、承担拔尖创新班各类课程建设与教学任务,指导拔尖创新班社会实践与教学研讨活动;
6、言传身教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和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
六、考核与激励
1、每学年根据学生培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比例不超过30%)、“合格”与“不合格”,对评估不合格者给予一学期整改期,整改仍不达标者退出导师队伍;
2、指导的学生大三结束时,须获得至少1项重要成果(学生一作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3、导师在实验资源分配、场地使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优评先、学术交流、进修培训与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政策倾斜与优先支持;评定为年度优秀导师的给于一定金额的奖励(建议不低于2000元/人),经费从企业捐助或设立的奖助学基金中开支。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湖南工学院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和智慧安全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智慧安全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