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本科2024级第二次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0:11  浏览:

 

为做好本科2024级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湖工教〔2021〕53号)、《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24〕23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鸿、陈健

成员:李兴旺周丹蒋建军、青涛、林娟、蒋昂松、刘美英陈倩、贺卫、刘雪阳

秘书:欧阳雪

二、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要求

1、按照《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转入学生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招生规定:安全工程(物理类/理工)、应急技术管理(物理类/理工工业工程(物理类/理工物流管理(物理类/理工历史类/文史物流工程(物理类/理工

3、在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同样计入转入录取计划名额中;

4、转专业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上高考成绩等个人相关信息,如存在任何诚信问题,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计划录取名额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4级第二次转专业计划录取总数为:25

1、安全工程专业:8

2、工业工程专业:2

3、物流管理专业:8

4、物流工程专业:3人

5、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4

考核实施办法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2024-2025-1、2024-2025-2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结合,具体比例为2024-2025-1、2024-2025-2学期所有课程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计算方式:总成绩=2024-2025-1、2024-2025-2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70%面试成绩×30%。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控制计划数时,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转入名单。

2、面试,参照校教务20242542024转专业学生面试指导意见》。

3、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2025520日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定。

2.学生报名申请。2025620日前,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报送至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5319,过期不再受理。

3.转入学院考核。202576日前由学院组织遴选和考核,将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4.学校公布结果。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5.档案移交及报到。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转入转出学院完成学生交接手续,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五、纪律要求

1、转专业过程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出(入)专业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3、实行领导责任制,本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2、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如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

2)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

3)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请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5519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