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教评中心《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安排,学校将于6月20日来我院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我院期末教学自查及教学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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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及课堂教学管理情况(依据教务系统的教学安排和教务运行管理数据、教学督导听课及督查反馈数据情况);
2.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及院部期初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时间安排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于6月12-17日组织自查,并将期末教学检查相关材料在6月月17日下班前提交到5319,学院督导团将于6月18日在5309进行全面检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根据听评课的评分给出督导评价结果,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教学督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教师听评课记录统计本部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教科办汇总填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由教科办汇总填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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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评教
学生统一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进行评教,新系统学生评价已开始运行,学生评教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截止。
三、教学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自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于6月17日前提交到5319:
(1)听评课记录本;
(2)教研室(实验中心)活动记录(须包含对期末试卷命题质量的研讨工作);
(3)《期末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
(4)教研室(实验中心)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5)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6)《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2.院督导组在完成自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于6月19日前提交到5319:
(1)听评课记录本;
(2)学院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
(3)院督导学期工作总结;
(4)《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