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7:01  浏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方案》,以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评选小组

(一)学院成立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健、胡鸿

成员:蒋建军、青涛、周丹、李兴旺

(二)学院设立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办公室

主任:蒋昂松

成员:陈思瑶、胡君捷、谭劲、张瑞红、岳千竣、李芬及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5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类别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9.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8.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推荐指标

(一)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30个,省级优秀毕业生16个。

(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由学院审核必须条件后择优推荐。

六、评选办法

学院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可以同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班级提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注意: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申请,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考察。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及其他老师意见的基础上,二级学院党委初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择优推荐,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推荐。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议,报主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会议审批,在校园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七、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八、评选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本人申请。2025年1月24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申请。不按时提交申请或相关佐证材料,做自动弃权处理。

(二)班级提名。2025年2月6日前,各班在班主任以及辅导员指导下,对符合条件申请人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推荐名单,名单在班群公示完成上交材料

(三)学院考察及公示。2025年2月21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和初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四)报送材料。2025年2月21日前统一收取纸质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和获奖荣誉证书原件或者有效证明材料。

九、材料报送清单

类别

清单

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生

①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②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1张)

注意看表下方的填写说明,纸质档一式一份,电子档一份

省级优秀毕业生

①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②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③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

注意看表下方的填写说明,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电子档一份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①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②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或者省级1张)

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电子档一份

班级

①附件2: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②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只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③附件6:《安工学院优秀毕业生量化考核表》

④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汇总表》(只填写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提交电子档一份

说明:

各类电子文档(各类推荐审批表:校级、省级、创新创业)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agyxx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专业+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2号。

十、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三)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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