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班风学风建设,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评先评优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2021〕7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或班级书面申请、相关团学会部门资格审查、班级评议与推荐(个人奖项)、学院评优评先评定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场答辩(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班集体)、学院评优评先评定工作办公室评议、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等环节,确定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拟推荐对象。现将我院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电话:0734-3452093
联系地址:安工楼5216办公室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