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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马迪等2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马迪,男,学号1450630130,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专1401班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截止2015年4月14日统计时止)已经累计旷课26学时。
王昕迪,男,学号1450630141,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专1401班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截止2015年4月14日统计时止)已经累计旷课24学时。
经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务会会议审核,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工政字[2013]33号)第三章第四节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马迪等以上2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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