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将于6月23日之前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总结及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及总结(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计划、执行及总结(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学院各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
6、按照《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2017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整改工作。
(二)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抽查,后期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是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原始数据,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教
院督导评教结果由教科办负责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见附件2)。
(二)同行评教
以教研室为单位,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同行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见附件3)。
(三)学生评教
1、教务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16-2017-2;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3、评教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的学生将不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本学期成绩查询、新学期的课表查询与选修课选课等操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研室在组织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6月 26日(第20周星期一)下午5点之前交至教科办(5319办公室)高老师(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三、检查人员安排:
张佐钊(组长)、李文珊、黄宏格、朱小勇、刘爱群、滕广平(秘书)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