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学院迎接第一轮校内专项督查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纪委办(巡察办)、监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工学院第一轮校内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协调方面
1.联系协调 责任人:陈健、廖可兵;
2.书面汇报材料 责任领导:陈健、廖可兵,责任单位:党政办;
3.各项工作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收集(由各项工作责任领导提供) 责任领导:黄宏格,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责任领导:廖可兵、陈健,责任单位:党政办;
2.党委会记录及纪要 责任领导:陈健,责任人:梁庆;
3.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 责任领导:陈健,责任人:梁庆;
4.党政联席会议情况 责任领导:黄宏格,责任单位:党政办;
5.推进支部”五化”建设情况 责任领导:张佐钊,责任单位:各支部;
6.“一岗双责”情况自查 责任人:学院科级以上干部;
7.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责任领导:陈健,责任人:梁庆。
三、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黄宏格,责任单位:党政办。
四、督查专项方面
1.党员发展情况 责任领导:张佐钊,责任单位:各支部;
2.实习(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 责任领导:胡鸿,责任单位:教务科研办、实验中心、各教研室;
3.“三重一大”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廖可兵、陈健,责任单位:党政办;
4.学生奖助学金评比及发放情况 责任领导:黄宏格,责任单位:学工办;
5.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情况(含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 责任领导:胡鸿、黄宏格,责任单位:党政办、教务科研办、学工办。
五、相关说明
1.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需积极主动完成相关自查工作,1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好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时交党政办;
2.此次督查主要针对2018年的工作。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