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工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0:00  浏览: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将于115日至16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2、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总结(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教师听评课情况。

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学校通知附件1)。

4、教学大纲、考核大纲修订完成情况。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

6、按照《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2019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整改工作。

(二)教学检查方式

检查以教研室自查、学院督导组及教科办成员抽查为主。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教

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部)汇总,以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见学校通知附件2)。

(二)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同行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见学校通知附件3)。

(三)学生评教

1、教务系统开放时间:2019124日-2019330日。

2、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18-2019-1;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3、评教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的学生将不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本学期成绩查询、新学期的课表查询与选修课选课等操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教学检查要求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117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教学科研办5319办公室。

1、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2、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3、教学大纲、考核大纲修订完成情况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将上述材料汇总至教学科研办高老师。

联系人:高老师(5319办公室)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 111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