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一对一”学业帮扶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且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确保“教育为民守初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解决好现阶段学生们反映出的实际问题,现决定在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全院范围内开展“一对一”学业帮扶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一对一”学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可兵、陈 健
副组长:胡 鸿、辛俊亮、黄宏格
2、学院设“一对一”学业帮扶工作办公室
主 任:黄宏格
副主任:代俭英
干 事:傅 娜、樊子元、梁 庆、蒋昂松、各班级班主任、各专业任课老师
二、帮扶对象
安工学院全体少数民族学生、边疆地区学生(新疆、西藏籍学生)。
三、帮扶主题
“倾注真情,全力帮扶”
四、帮扶形式
本次学业帮扶采取“一对一”形式,原则上帮扶者与帮扶对象应在同一个班级或者同一个专业。
五、帮扶内容
1、贴近情感、加强交流。根据少数民族学生、边疆地区学生(新疆、西藏籍学生)的情况不同,要适时适度和他们交流,从情感和心灵深处贴近他们,帮助化解心中的困惑,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毅力。
2、开展活动、改进方法。学院通过开展学业辅导、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帮助学业暂时有困难、成绩暂时落后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边疆地区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改进学习方法。
3、耐心指导、提高成绩。对帮扶对象,通过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逐步提高其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使其转差为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进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在日常学习(尤其是英语、数学及专业课)、期末复习、过级考试等方面向帮扶对象提供指导和帮助。
4、加强疏导、助力成长。充分利用“心缘绿洲”特色成长辅导室,对帮扶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生活指导,与帮扶对象交心谈心,避免出现心理疾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六、组织实施
1、招募帮扶者。学院发布招募通知,向全院学生阐述“一对一”学业帮扶活动开展的意义和方式,由学生自愿申请或班级推荐、辅导员推荐、班主任推荐帮扶者。
2、确定帮扶对象。原则上学业预警的少数民族学生及边疆地区学生必须安排一名帮扶者,其他有学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自愿申请。
3、填写学业帮扶登记表。帮扶者和帮扶对象确定后,由班级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和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组织双方结成“互帮互助”对子,确定帮扶目标、制定帮扶计划,填写《湖南工学院“一对一”学业帮扶登记表》,学院统一汇总帮扶情况。
4、加强指导和管理。学院由协管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傅娜老师与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热苏里对接,全程全面指导我院“一对一”学业帮扶活动的开展,并负责进行督促及管理,其他各位辅导员和班主任配合支持。
5、定期组织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在开展学业帮扶时应详细记录帮扶对象的学业情况,并在帮扶过程中全程了解帮扶情况,在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做好成绩分析工作,对整个学期的帮扶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帮扶对象原则上成绩要全部合格。
6、做好期初调整。“一对一”学业帮扶活动每学期各班级要持续开展,结对情况在每学期期初进行调整,期初调整后应及时将结对情况报院学工办。
7、进行表彰宣传。学院将在学期末择优评选授予“优秀互帮互助对子”、“帮扶先进个人”、“学习进步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对于帮助工作开展好、整体成绩进步明显的对子或个人可推荐到学校进行表彰宣传。
七、工作要求
1、确保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帮扶者要担负起学业指导和帮扶的责任;帮扶对象要提高自主学习意识,勤学勤问;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及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要做好帮扶动态跟踪及全程指导工作;学院要做好督促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
2、根据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本学期的结对情况请各班级在
11月6日之前报学院学工办公室5216办公室,联系人:傅老师,电话0734-3452093,邮箱396642871@qq.com。报送材料包括:《湖南工学院“一对一”学业帮扶登记表》(电子档及纸质档签章)、《XX班级“一对一”学业帮扶情况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签章)。
3、结合帮扶情况,及时做好总结。每学期期末成绩出来后,各班级要及时做好本学期学业帮扶考核和总结,及时提交本学期的《湖南工学院“一对一”学业帮扶记录表》(纸质档及电子档)、《湖南工学院“一对一”学业帮扶考核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班级学业帮扶情况总结(纸质档辅导员签章及电子档)。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