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决定于11月7日至11日(第11周星期四至第12周星期一)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二)日常教学检查实施情况;
(三)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四)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五)本学期作业批改情况。
注:(二)、(三)、(四)为本次重点检查项目。
二、检查方式
在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科研科自查的基础上(11月7日至8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成员、教学督导团成员于11月11日下午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学校11月14日来我院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及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教学科研科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12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教学科研办5319。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措施等。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4日